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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Seminar:国有企业隶属层级下放的原因和后果
发布时间: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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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从U型向M型的部分转变
——国有企业隶属层级下放的原因和后果
[摘要]中国的国有企业分别隶属于中央、省、市和县四个政府层级,因此中国并不是纯粹的M型结构,而是M型和U型混杂的结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上级政府将自己所属的企业“下放”给下级政府。我们使用1998到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发现规模更小、同地区同行业内重要性较小、盈利和纳税能力更差、距离所属政府更远的企业更容易被下放。上级政府将企业下放的一个重要动机是为了促进企业的改制,企业下放前两年被私有化企业比例高达一半以上。相比于未被下放的企业,企业被下放之后被改制的概率显著更高。在未被私有化的企业当中,下放在短期内导致销售额下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盈利能力和公司治理状况显著改善。这些结果表明,企业下放一方面反映了上级政府存在“甩包袱”的倾向,但另一方面,它作为一种U型结构向M型结构的部分转变,也利用了M型分权体制下低层级政府在信息和激励两方面的优势,从而促进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或绩效改善。
主讲人:马光荣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生
主持人:罗楚亮教授
时 间:10月18日下午2点半到4点
地 点:北师大后主楼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