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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2019年硕博连读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 浏览量:
2019年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申请人请在了解2019年博士招生简章中拟接收硕博连读的导师基础上,完成申请工作。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现为我校2017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单独考试硕士生及少数民骨干计划硕士生,以及非本校学生不能申请。定向培养生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
2.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综合素质高,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4.硕士在学期间课程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良好。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家(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推荐。
二、选拔方式
我院采取审核录取方式。
审核录取是指各单位考核小组,审查申请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和科研表现及中期考核情况,考核合格者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申请人无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201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
三、接收申请材料
请于11月27日前提交如下资料到后主楼1616:
1.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可在研究生网站下载)。
2.个人自述表(附件二,可在研究生网站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
4.外国语能力证明材料。
5.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参加科学研究活动情况等。
四、其他
1.所有经招生办公室批准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申请人在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前,必须修完硕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全部课程学分,且没有受过任何违纪处分。在录取阶段仍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硕博连读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2.所有经招生办公室批准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申请人均需参加2019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
3.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将于2019年9月直接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进行论文答辩,不予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