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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告
【中期考核】会计系研究生开题答辩及中期考核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量:

时间:2022年1月7日(周五)上午8:30

答辩委员:申嫦娥 崔学刚 郝颖 吕兆德 杨丹 张会丽 方芳

答辩地点:1722      答辩秘书:张喻雯                        

学号 姓名 导师 专业
201821030025 王小龙 郝颖 会计学
201921030034 张锦华 方芳 会计学
202021030031 陈沫含 崔学刚 会计学
202021030032 崔思璇 杨丹 会计学
202021030033 段婷波 方芳 会计学
202021030034 郭美媛 申嫦娥 会计学
202021030036 吴姝怡 吕兆德 会计学
202021030038 杨理钧 张会丽 会计学
202021030039 张玥 杨丹 会计学
202021030040 邹至伟 张会丽 会计学
202021030053 张喻雯 郝颖 会计学

根据教务部相关通知和研究生手册制定如下要求:

1、申请中期考核的同学,须完成学位课程(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的学习且成绩合格。

2、登录研究生系统完成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基本知识的测试。测试总分为100分,答题时间限制为60分钟,取得90分及以上者即为通过。测试不通过或未参加测试者,将无法提交中期考核的审核结果。答题测试不限次数。如果测试不合格,两周后方能进行再次测试。

3、登陆研究生系统双面打印中期考核表,思想品德情况评语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同时登陆学院研究生网页(表格下载)下载开题报告导师意见及开题记录表,由导师签署意见。开题现场,将两份表格交给答辩秘书,如未提交则默认为放弃本次开题。

4、1月3日下午3点前,将开题报告纸版,投递到答辩委员信箱。开题通过后,完善开题报告,一周内将有导师签署意见的开题报告提交到后主楼1616办公室。

5、因故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的同学,在系统中“研究生培养—培养过程—环节—中期考核-特殊情况申请”栏目中填写并提交,导出纸质申请表,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后主楼1616办公室。未办理延期手续或申请未批准而不按时参加者,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6、参加第二次考核或延期考核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五学期开学第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