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流程
1、学位信息采集
(1)申请条件: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自选课程、实践任务、学术活动、考核合格,发表论文达到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及学位分会关于申请答辩的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完成预答辩、经指导教师同意,可申请学位。
(2)学位信息采集:10月7日24点前完成系统申请:“研究生管理系统”→ “研究生学位”→“提交学位申请”。学位信息是学位备案的必要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保存并提交(注: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若不能登录,请电话咨询58807820)。系统申请前要确认“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培养结果”—“毕业成绩单审核”在已通过状态。
(3)登记科研成果: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登记科研成果,填写、保存并提交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信息(发表论文执行学位分会及经管学院的相关规定)。
2、论文检测
检测需在导师同意基础上进行。
申请人于11月4日24点前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系统”→ “论文检测”,填写信息并上传论文,文件命名为bs_姓名_学号,按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检测。
申请人在上传前确认好最终版本,提交后不得更改。每人仅限检测一次(检测标准执行学位分会及经管学院的相关规定),检测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检测通过者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检测报告。
3、文章发表情况
填写此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nljQ2dwVGlyQ2h1?_w_tencentdocx_form="1
4、论文评审
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学位系统我的申请与下载自行下载】、检测报告(简洁版)【学位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及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方可送审。
请于11月5日,将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送审审批表上传到系统,纸质版交至1616办公室。同时领取论文封皮10张、学位审批材料封皮(黄白绿)3份。毕业生登记表,需要到分党委领取1份。
11月7日24点前,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以备送审。(送审论文电子版应与检测版一致)
5、论文答辩
(1)提交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通过评审后,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 →“提交答辩申请”,录入、保存并提交相关信息后,在“学院审核”状态下,再下载已生成的《答辩申请表》,在“我的申请与下载”一栏下载《答辩情况表》。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点击研究生学籍—信息采集,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各项信息务必尽量填写完整准确,至少填写两名紧急联系人,填写完成后可生成研究生登记表,将此表下载后打印3份并手写签字;
(2)答辩材料:
根据学位审批材料封皮(黄白绿)第一页的材料顺序,自行准备研究生登记表、科研成果登记表、论文检测结果简洁版、论文自评表、评议书、论文答辩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等。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将材料准备齐全交至1616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前完成答辩,具体时间与导师协商确定。
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请填写相关信息:https://docs.qq.com/form/page/DUldOS1RzYnVNZkdq?_w_tencentdocx_form=1
6、答辩后
(1)应对照评审、答辩专家意见、分会专家建议,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杜绝避而不改的现象发生,被认定为风险论文的,应高度重视修改工作。
(2)论文定稿后,登录系统-上传学位论文。同时,登录学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中再次提交论文,提交后应收到图书馆邮件。论文电子版与印刷版应一致。如未完成此工作,将不能在“离校系统”中正常审核通过。
(3)提交2本纸质版论文到后主楼1616。注意第一页本人和导师要手签名。
二、相关说明
1、论文评阅周期不含增评等例外情况。增评需要的时长与初评相同。为给增评留足时间,建议各位研究生在论文定稿后尽早提交。
2、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第一次申请学位不通过的,博士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硕士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因此,202110批次不通过的研究生,本批次不能再次提出申请。202110批次尚未完成审核程序的,可加入本批次,继续完成后续流程。
3、上述提交论文截止日至12月2日前,仍受理博士论文和抽评硕士论文送评,但不能保证在答辩截止日前返回评阅意见。12月3日开始,不再受理上述两类论文送初评。
4、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并通过的,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并组织答辩。
备注:
1、请查阅教务部有关本学期学位工作安排,详读学生版博士学位申请指南(见教务部http://jwb.bnu.edu.cn/tab/xwxk-xwsq)。
2、学院学位阶段相关要求见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