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流程
1、学位信息采集
(1)申请条件: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分要求且考核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可申请学位。系统的“毕业成绩单审核”应处在已通过状态。
(2)10月7日24点前,系统上提交学位申请、登记科研成果等。
2、论文检测
论文检测必须在导师同意的基础上完成。
申请人于11月11日24点前,系统上填写信息并上传论文,文件命名为xs_姓名_学号,按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检测。
申请人在上传检测论文前,确认最终版本,提交后不得更改。每人仅限检测一次,(检测标准执行学位分会及经管学院的相关规定)检测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论文评审
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检测报告(简洁版)及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方可送审。
11月12日,将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送审的审批表上传到系统,将纸质版交至1616办公室,同时领取论文封皮8张及学位审批材料封皮3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需到分党委1620领取。
11月14日24点前,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以备送审(原则上送审论文电子版应与检测版一致)。
评审结果请在2周后登录系统自行查阅。具体评审细节和结果处理请查看学生版硕士学位申请指南或研究生手册。
根据教务部《学术硕士论文抽评办法》,往常教务部将在学院各一级学科中各抽取10%左右的论文进行送审,会在教务部网站公布名单,抽中同学将按照教务部要求进行送审(另行通知)。
4、文章发表情况
填写此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UnljQ2dwVGlyQ2h1?_w_tencentdocx_form=1
5、论文答辩
(1)提交答辩申请:12月13日前,通过评审的同学,系统上提交“答辩申请”。
(2)提交答辩材料:12月15日前,后主楼1616提交下面资料
A、三份审批材料封皮(手签封面);B、研究生登记表(3份、照片);C、论文评议书(3套);D、答辩申请表(3份);E、答辩情况表(3份);个人签名和日期均为手签。
2021年12月23日前完成答辩,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6、答辩后
(1)应对照评阅、答辩专家意见、分会专家建议,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杜绝避而不改的现象发生,被认定为风险论文的,应高度重视修改工作。
(2)论文定稿后,登录系统-上传学位论文。同时,登录学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中再次提交论文,提交后应收到图书馆邮件。论文电子版与印刷版应一致。如未完成此工作,将不能在“离校系统”中正常审核通过。
(3)提交1本纸质版论文到后主楼1616。注意第一页本人和导师要手签名。
二、相关说明
1、论文评阅周期不含增评等例外情况。增评需要的时长与初评相同。为给增评留足时间,建议各位研究生在论文定稿后尽早提交。
2、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第一次申请学位不通过的,博士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硕士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因此,202110批次不通过的研究生,本批次不能再次提出申请。202110批次尚未完成审核程序的,可加入本批次,继续完成后续流程。
3、上述提交论文截止日至12月2日前,仍受理博士论文和抽评硕士论文送评,但不能保证在答辩截止日前返回评阅意见。12月3日开始,不再受理上述两类论文送初评。
4、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并通过的,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并组织答辩。
备注:
1、请查阅教务部有关本学期学位工作安排,详读学生版硕士学位申请指南。
2、学院学位阶段相关要求见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