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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浩:推进新时代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我国在对外开放领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我国坚持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本期“强国复兴大家谈”栏目邀请中山大学区域开放与合作研究院院长毛艳华和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魏浩,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下内容节选发布)

        新时代我国对外开放伟大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请简要介绍“一带一路”倡议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的重要贡献。

  魏浩:“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2023年6月,中国已与152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合作文件,涵盖经贸投资、金融科技、社会民生、互联互通等多个领域,投资规模近1万亿美元,国际感召力持续增强。

  新时代十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达571.3亿美元,为当地创造42.1万个就业岗位,使近4000万人摆脱贫困,给沿线国家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共建“一带一路”使参与方贸易增长4.1%,吸引外资增加5%,使低收入国家GDP增加3.4%。到2030年,预计共建“一带一路”每年将为全球产生1.6万亿美元收益,占全球GDP的1.3%。另外,联合国已将“一带一路”倡议和“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纳入大会决议,使国家主张上升为国际共识,这是中国制度型开放的一次丰收硕果。

  伟大理论指引伟大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导下,基于中国丰富的开放实践及其伟大成就,形成了日益完整的中国特色对外开放理论,其中的创新性贡献体现在哪些方面?

  魏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的创新性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在理论层面,丰富对外开放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在价值层面,革新对外开放理念。习近平总书记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高度辩证看待经济全球化,主张推动经济全球化向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将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与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相结合,致力于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话语权,破解全球发展赤字,打造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新模式,是超越资本主义价值观和经济全球化理论的新思想。在实践层面,创新对外开放模式。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我国开始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积极主动在制度开放层面先行先试。与此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打破霸权主义国家垄断全球公共产品供给的局面,化解全球公共产品供需矛盾。

  《中国社会科学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为我国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持续推进对外开放提供了科学指引。新时代以来,学术界对这一重要论述的阐释和研究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取得了哪些进展?

  魏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日益成为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第一,对习近平对外开放思想形成基础和过程进行分析。主要从时代背景、理论渊源、现实依据等方面进行论述。第二,对习近平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进行归纳总结。主要包括开放发展的理念和内涵、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和模式、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建设、经济全球化思想、“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以及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等内容。第三,对习近平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的方法论进行研究。主要涉及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历史思维等思维方式,包括理论、价值、历史、实践等分析维度。

  新形势下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国社会科学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新形势下,学术界应如何继续深入推动相关领域的研究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尤其是制度型开放?

  魏浩:首先,要加强对外开放理论的研究。从理论层面出发,对中国对外开放的道路、方式、内涵等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基础性理论支撑。其次,要深化国际经验交流和调研。可以通过国际性学术会议、学术访问、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主要发达国家、高收入经济体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在对外开放方面的成功经验,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实践提供有益借鉴。再次,注重学术研究成果的宣传。学术界需要加强信息共享,通过新媒体等手段将学术研究成果宣传给更广泛的受众,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和学术界研究工作的新进展。最后,强化学术界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建言献策。

  《中国社会科学报》: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目前,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需要继续推动和完善哪些领域的建设工作?

  魏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首先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夯实开放发展基础。持续提高货物贸易开放的准入水平,提升海关便利化程度,发挥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展会平台作用,加快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深化跨境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有序扩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加强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数字领域制度探索,对标对接高水平数字贸易规则,有序扩大数字产品和服务对外开放。完善双向投资布局,促进开放协调发展。要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继续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开展《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立改废释”工作,依法保障外商投资权益。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凝聚全球开放共识,始终做全球共同开放的重要推动者、全球治理改革的积极贡献者。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筑牢开放安全屏障。在扩大制度型开放的过程中,我国应不断健全各类开放安全保障制度,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模式和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丰富贸易救济政策工具,更合理有效地运用国际通行规则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9月7日第2版,作者魏浩,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国家进口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