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这是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这份近年来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规格最高、最权威的纲领性政策文件,释放出力挺民营经济的强烈政策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坚定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外贸发展稳中有增,已连续4年成为我国外贸发展主力军。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首次超过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年,民营企业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为50.9%,首次超过50%。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0.1万亿元,其中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10.59万亿元,同比增长8.9%,民营企业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继续保持在50%以上,上升到52.7%。
民营企业对稳定外贸增长的主力军作用,体现在多方面。其一,通过市场调整和产品调整,推动外贸稳定发展。民营企业在维护欧美等传统市场的同时,不断开拓东盟、“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拉美和非洲等新兴市场。这有利于降低单个市场波动对总贸易的影响,增强进出口市场的风险抵抗能力。不少民企还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进出口产品,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拓展,从主要从事代工生产向注重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从价值链低端逐步向高端迈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其二,通过“数智化”实践,赋能外贸创新发展。顺应数字经济浪潮,不少民营企业通过技术革新,打造生产清洁化、设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的现代化制造模式,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大幅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良品率以及能源利用率。民营企业增加高质量产品出口带来的示范效应、竞争效应等,反过来又激励国内企业增加投资规模和研发支出,为民营企业出口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其三,通过电商平台和展会平台,创造外贸发展新机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为民营企业直接参与国际贸易提供了新平台和新渠道,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利用数字平台将国内优势产品销往国外市场。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等展会也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与国外企业接洽的机会,提高合作的可能性,拓展了民营企业的国际贸易渠道建设。
不过,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参与市场竞争存在障碍、融资难度较大以及数字化转型程度较低等。稳外贸,关键要积极发挥好民企作用。为此,要继续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难,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稳住民营企业的外贸发展以及外贸主力军地位。
为促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外贸,一是要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各类展会,深入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投身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经贸合作区,通过融入中国重大平台、重大发展战略,获得更大发展空间。二是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通过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开拓新的发展渠道,创造新的外贸增长点。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进生产、流通、经营、管理等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加快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转型。三是在资金、技术、土地、人才、资质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充足要素支撑,破除所有制歧视和隐性壁垒,清理和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四是进一步完善适应民营企业发展所需的多元融资模式,为其融资创造更多便利。在直接融资方面,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企发展的作用;在间接融资方面,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减费让利力度。
(原载于2023年7月29日《经济日报》第6版时评,魏浩,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国家进口研究中心主任,原文链接:稳外贸要发挥民企主力军作用 (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