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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峰:“十五五”时期要加快推进 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量:

(原载于《中国经济时报》2025年11月5日A08智库·理论周刊,作者胡海峰,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教授)


    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包容性,巩固资本市场回稳向好势头。

   “十五五”时期,我国资本市场要牢牢把握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以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持续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更好服务“十五五”发展目标和金融强国建设。
    

    资本市场作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推进器”,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发挥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其投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这是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以及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之后,再次强调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作用,是对资本市场发展和功能发挥提出的新期待、新要求和新部署。 

   “十四五”时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在投资端与融资端呈现“量质齐升”的发展趋势,我国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显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促进创新资本的形成和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化。从投资端看,各类投资主体的资金不断涌入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25年6月,我国资本市场新增各类投资资金(不含外资)累计22.85万亿元,较“十三五”时期(15.84万亿元)增长44.26%。从资金类型来看,公募基金、养老金、保险等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达15.9万亿元,较“十三五”时期(6.4万亿元)增长148%,反映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资本市场稳定性逐渐增强。从融资端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功能持续增强。“十四五”时期我国A股市场累计募资总额已达5.02万亿元。其中IPO募资1.63万亿元,占总股权融资总额的32.5%,反映出股票市场对实体经济赋能支持与规范引导作用加强。与此同时,资本市场对企业的包容性显著增强,注册制改革为科技型企业开辟更为顺畅的融资渠道。从股权融资来看,科技型企业已逐步成为融资主力军。通过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大量科技型企业成功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加速企业的成长与技术突破,进而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向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深度转型。

    然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在基础制度建设、投融资结构、投融资主体行为以及协调性金融工具等维度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制约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协调发挥。

    第一,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监管能力建设尚不完善。一方面,部分板块发行审核标准的市场化适配性不足,对新兴产业企业的差异化特征考量不够充分,导致发行条件与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存在一定的错位。另一方面,主板、创业板、科创板虽名义上形成“金字塔”结构,但实际功能存在交叉,多套上市标准差异化程度也较小,部分传统行业企业通过科创名义“打擦边球”开展假科创实现上市,导致板块特色模糊。在转板与退市层面,当前多层次市场体系的流动性衔接存在梗阻。不同层级资本市场之间的转板标准不统一、程序较烦琐,削弱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协同效应。退市程序周期长、环节多,加之退市标准中财务指标占比过高,使得“退市难”问题仍然存在。在监管能力建设层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管仍存短板,发行人财务造假、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对投资者权益造成威胁。部分现行制度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与违法收益存在一定的失衡,客观上纵容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逆向选择。

    第二,投资端和融资端存在结构性失衡。在投资端,个人投资者在市场交易中仍占据主导地位,以公募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为代表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规模仍显不足,削弱了市场定价有效性。在融资端,尽管我国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的功能显著增强,但间接融资占比较高而直接融资占比偏低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导致金融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不利于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支持体系。加之一二级市场长期混合导致二级市场缺乏风险定价能力,价格偏离企业内在价值,最终削弱资本市场的信号传导功能,制约资本配置效率的提升。

    第三,投资端和融资端主体行为失范。从融资端看,部分上市企业质量不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内部监督机制失效,关联交易不规范等问题频发,形成资金错配和“劣币驱逐良币”的潜在风险,加剧市场信任危机。从投资端看,个人投资者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且非理性行为显著,削弱了资本市场对优质企业的筛选功能。同时,部分投资者维权意识薄弱,在自身权益受损时难以有效主张权利,客观上纵容了融资端的不规范行为。

    第四,推动投资端和融资端功能相协调的实用工具缺乏。不仅难以适配投资端保险资金、养老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的风险偏好与收益诉求,也无法满足融资端对资本的多样化需求,造成长期资金入市渠道不畅、资本配置与实体融资需求错配,使得资金短期化配置倾向难以扭转,制约了投资端与融资端功能协同效应的发挥。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国资本市场要牢牢把握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以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持续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更好服务“十五五”发展目标和金融强国建设。

    第一,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法治建设为主体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运转。首先,要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制度,提升投融资效率与质量。持续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优化各板块上市标准。其次,要优化和严格执行转板与退出制度,畅通市场循环。明确各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转板条件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强制退市标准,畅通市场出口,增强市场活力与吸引力,为投融资相协调创造良好环境。再次,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切实增强投资者信心。优化投资者维权支持,推动代表人诉讼向常态化发展、进一步优化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以及完善代表人诉讼相关制度。加强维权宣传,提升投资者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完善维权救济渠道,在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建立监管数据共享平台以降低举证难度,推动调解与司法裁判规则衔接。

    第二,以推进投资端与融资端协调发展为抓手助力市场结构平衡匹配。针对投资端,首先持续引导公募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完善长期资金入市的制度安排。其次要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强化长期业绩导向,形成长期资金坚持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良性循环,更好发挥长期资金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的作用。针对融资端,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明确各市场板块的定位,为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融资渠道。要加大对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企业资本结构。要积极发展债券市场,丰富债券品种,满足不同主体的融资需求。完善债券发行、交易、托管、清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加强对债券市场的监管,防范债券违约风险,维护债券市场的稳定。

    第三,以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水平为保障稳定市场秩序。高质量上市企业与高水平投资者是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协调发挥的坚实基础。要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源头把控,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首先要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严格上市审核标准,构建“能进能出”的良性生态。在入口端加大股票发行环节现场检查和督导力度,重点核查业绩异常增长等可疑情形,严防企业“带病闯关”。在出口端,完善退市后持续监管与风险处置机制,明确退市企业信息披露、剩余资产处置等规范。其次要强化上市公司内控建设与监管协同,筑牢信息披露基石。加大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压实控股股东与管理层的合规责任。

    针对投资端,要提升投资者专业素养,夯实市场理性运行基础。首先要开展多层次投资者教育,提升个人资金精准化赋能水平。其次要强化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针对性,降低投资者信息获取成本。再次要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培育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文化,从根本上减少非理性交易行为对市场秩序的干扰,从行为源头上减少非理性交易对市场秩序的冲击。

    第四,以推动金融工具创新和常态化使用为着力点促进投融资功能相协调。要丰富创新型金融工具供给并夯实应用基础,帮助资本市场投融资主体更有效地应对风险,减少市场波动。

    要丰富衍生品体系,完善股指期货、期权等工具的合约设计与交易机制,推动其与现货市场协同发展,提升价格发现效率。探索推出基于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特色定价工具,增强市场对不同类型资产价值的定价能力,为投融资双方提供更精准的价格参考。

    总之,“十五五”时期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一总目标,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包容性,巩固资本市场回稳向好势头,为更好地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