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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明:进一步推进RCEP建设 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国际环境,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因此,进一步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建设,是我们今后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之一。


    虽然RCEP于2022年初在先行的12个成员国中刚刚正式启动,但已初见成效。据海关总署统计,2022年1~7月,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7.5%,其中7月当月,我国对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总额为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8.8%,拉动整体进出口增长5.6个百分点。从投资来看,目前来自RCEP其他成员国实际投资占中国实际吸引外资总额比重超过10%,但随着中国在RCEP项下不断压缩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有利于区域各国对中国投资取得新突破。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经济面临困难的背景下,中国产业门类齐全、配套能力强的优势将进一步增强RCEP各方对中国的投资意愿,有效地推动稳外资工作。


    今后我们可以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一步推进RCEP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以期达到与RCEP成员国协调发展,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的目标。


    首先,利用中国在RCEP框架中的大国地位优势,进一步推动RCEP有关条例的改进和完善,真正实现RCEP框架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与便利化。


    虽然根据RCEP规定,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RCEP各成员国也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投资部门作出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但RCEP框架中仍还具有贸易救济措施现实存在、例外条款范围扩大、间接征收认定标准较为严格、投资者与缔约国间争端解决条款暂时搁置等诸种问题。例如,截至2021年底,东盟国家发布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TBT/SPS)通报数量约6000件,其中2020年达到293件,为历史最高,虽然2021年有所下降,但仍处在208件的高位。中国始终坚持在遵循国际经济规则的前提下,注重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为人类社会进步不断注入互利性力量。因此,作为RCEP框架中的大国,中国可以进一步加强与RCEP成员国的协商,共同推动RCEP协议有关条例的改进和完善,从而真正实现RCEP框架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与便利化,增强RCEP的总体经济实力,为全球发展提供新动能。


    其次,充分利用RCEP的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规则成果,推动中国企业实现从嵌入全球价值链到主导区域价值链的历史性转变。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中国经济的主要力量。据统计,中国数字经济占GDP总额的比重已达到40%,数字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则高达约45%。RCEP专设“第十二章电子商务”条款,明确强调限制各国政府实行管制范围,促进域内电子商务发展,并致力于营造透明、低合规负担的数字贸易法规环境,为数字内容贸易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统筹了各国有关信息通信的监管政策。中国在数字产业许多领域都具有一定的优势。RCEP关于电子商务的规则将有助于中国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拓展区域市场,推广电子支付技术和标准。此外,东南亚地区也是中国移动支付、数字传媒、数字学习、数字动漫、数字出版等领域的主要出口市场,这也有助于中国企业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复兴的机遇,积极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产业,提升中国企业在RCEP成员国间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进而实现从嵌入全球价值链到主导区域价值链的历史性转变。


    再次,抓住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的重大机遇,重塑出口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布局。


    区域累积规则是RCEP原产地规则当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累积规则是指在确定一项产品的原产地资格时,可以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成员国的原产材料视为生产国自己的原材料加以累积,从而使出口产品更容易达到关税减让的条件。与双边的自贸协定相比,拥有15个缔约方的RCEP累积规则将进一步降低产品获得关税减让的门槛,更有利于扩大产品出口。为此,中国企业应抓住这一重要规则和机遇,更多地使用其他缔约国与非缔约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原料及一定技术含量的中间产品生产产品,推动出口企业重塑产业链供应链布局。


    最后,进一步提升RCEP规则下纺织品和农产品出口质量,增强国际核心竞争能力。


    在RCEP框架中,中国纺织品企业可以对标日本和韩国的先进科学技术,积极投入研发,提高生产技术,提升产品出口质量。同时可以考虑与东盟国家设立纺织产业链跨境合作开发区,特别是在广西、云南等有条件的省区建立化纤、纱线、面料等重点产品的产业集聚,与越南、缅甸等国家的服装生产企业形成更为紧密和高效的区域供应链合作,从而提高中国纺织品出口贸易的核心竞争能力。对农产品而言,则一是需要对RCEP规则进行内化,转变为国内的农产品安全标准,以此确保满足对外的基本要求;二是要通过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增加产品附加值,发挥农产品比较优势;三是要加强品牌建设,增强在RCEP成员国中的影响力。


  (原载于《经济研究参考》2022年12期,作者赵春明,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SB4-BUiTsmNaqwlQlJH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