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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峰: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三个维度
发布时间:2014-08-07       浏览量: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重要的是从三个维度入手,第一维度是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第二维度是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第三维度是依托顶层设计构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撑体系。

 

7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项措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企业融资成本普遍较高的问题,再次表明疏通金融血脉、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已是燃眉之急。


 

  四大症结导致企业融资成本高企

  企业融资成本高,一是正规金融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存在结构性缺口。目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本原因是金融系统及银行结构不合理、金融资源供给与企业需求间存在错位。事实上,在融资结构失衡格局下,因资本市场层次体系不健全,本应由全资本市场承担的融资功能转由银行体系承担;同时,因银行系统层次体系不完善,本应由小型金融机构承担的融资功能被迫由大中型银行来满足。统计显示,我国大中型企业数量占比仅1%,企业类型分布呈金字塔形,而金融资源65%由国有控股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掌控,呈倒金字塔形

  金融系统层次化缺陷及金融资源配置错位,致使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间存在结构性缺口。体制内正规金融体系缺少服务于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薄弱领域的专营性机构,现有非专营性金融组织基于成本-收益考量,对实体经济的分散性资金需求缺乏支持动力,尤其在银根紧缩时期更是将其排挤于正规金融之外。据测算,我国银行对规模或限额以下企业的贷款覆盖率不及5%,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54%的水平,而且低于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约25个百分点。

  其次,货币空转、经济虚拟化推升实体经济部分领域融资成本。经测算,2008年至2012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量、新增人民币贷款分别达63.5万亿元和38.1万亿元,几乎相当于1998年至2002年信用增量的10倍,且近5年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然而,因金融市场信用大幅扩张推高了住房价格,使其转化为以投资炒作为主导的虚拟经济市场。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低成本资金并未有效进入实体经济,而是源源不断地流入以投资为主导的住房市场,导致实体经济无法获得低成本融资,致使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几乎难以获得体制内资金支持,被迫转向体制外的高成本融资。来自浙江温州、江苏、广东等地的调查显示,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薄弱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正日益严重地制约着区域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民间资本监管和引导不力。我国金融监管及宏观调控重点着力于信贷规模、投向及利率层面,民间资本监管存在多头监管及监管真空。其中,小额贷款公司由地方政府监管,典当行及拍卖行由地方工商局监管,大型融资担保公司由银监会及其下属机构监管。既有多头监管造成的效率缺失及效力低下,也存在部分民间金融组织处于监管空白地带的弊端,加剧了民间金融组织运作失范、民间资金脱实就虚及资金价格高企。

  据不完全统计,民间借贷利率阶段性高位时,全国民间借贷年综合利率约为大型银行对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薄弱领域信贷综合年利率的3倍甚至更高。显见,缺乏有效引导和监管的民间昂贵资金,对实体经济薄弱领域融资的高成本发挥了本不该有的推波助澜作用。

  最后,实体经济薄弱领域融资缺乏针对性配套制度。信息不对称和层次化金融组织缺失是制约小微企业融资活动有效开展的主要原因。国际经验表明,小微企业受规模小、抵押品缺乏、经营机制落后、资信等级低等多重约束,需要健全完善的融资担保、法律法规等作为保障,而我国恰恰缺乏此类制度建设。一方面,中介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多层次担保体系缺失加剧了银企信息不对称和弱势行业与企业的融资难。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针对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不完全一致、差异化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使得国家融资政策难以在实体经济薄弱领域稳妥落实,为规避融资搭便车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资金支持行为谨慎,无形中增加了实体经济薄弱领域的融资难高成本

由此可见,缓解企业融资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根本出路在于金融如何为实体经济服务。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

  从我国当前金融体系及经济结构发展现状看,虽然多样性的银行业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正在快速发展,但二元甚至多元经济金融结构仍具普遍性,因此,应进一步加快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全面扩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同时,在强调银行、证券、私募与风险投资、金融中介、政策金融、保险、金融合作组织以及民间金融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广度基础上,更要强调建立有区别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机制,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前提下,努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依托新型金融机构构建完善的多层次普惠金融系统。为弥合融资结构失衡格局下体制内正规金融针对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结构性缺口,要加快新型金融机构建设,构建层次分明的普惠金融系统;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壁垒,为其创造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竞争环境;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建立完善的新型金融机构资金补充机制,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从政策上鼓励新型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方式,推动其拓宽业务种类和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能力;细化银行差别化监管政策,除现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外,在资本充足比率、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和公司治理的要求方面,对新型金融机构实行独立标准,适度提高其贷款风险容忍度,以差别化监管政策开创多层次金融系统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竞争机制。在层次分明的多样性金融体系中,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该类机构通过对优质项目甄别及潜在优质企业筛选以及有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但由于制度体系使然,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尚且缺乏行之有效的竞争机制,导致服务质量和水平大打折扣。因此,要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出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来完善银行、证券、保险与影子银行等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的竞争机制,为实体经济创建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平台。

依托制度建设保障低成本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在利率更加市场化的条件下,实体经济能否获得融资支持、融资成本高低将更多地取决于企业自身素质及制度安排等市场因素,针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行政干预效力将更加淡化。因此,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需要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以引导低成本资金更多地进入实体经济领域。要依托法律制度严格区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解除低成本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门槛障碍;建立针对弱势行业或企业的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舒缓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风险积聚,提升其为实体经济发展融资的内在动力。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

  如果将广度比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硬实力的平面扩张,那么深度则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软实力的立体提升,主要表现为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精细化和有效化水平。

  第一,进一步推动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创新,形成充分竞争的金融体系。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的重要原因,还在于这些领域的金融机构数量小、经营网点少、资本金规模小。因此,要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就必须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创新,快速推进金融业的对内和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金发起成立商业银行,以各种形式进入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社区金融组织,让金融行业形成充分竞争、优质服务、风险可控的良好格局和态势。

  第二,加快商业银行的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金融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我国银行业应进一步加快公司治理的改革,有效划分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责任边界,形成高效透明的权力制衡机制和风险管控体系;推进董事会运作透明化、制度化,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以及不同行政层级决策的执行力;通过提升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等委员会的地位,体现董事会的独立性;完善商业银行高管人员的选拔聘用机制,强化商业银行内控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

  第三,加快推进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提升金融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利率、汇率等要素价格全面市场化即将到来之际,金融机构要从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经营优势出发,推出有针对性、差异性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方案;充分吸纳境内外先进经验,坚持取其精华、掌握精髓原则,确定金融创新主攻方向;要积极推进金融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充分释放互联网、物联网、移动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在金融创新中的应用,实现金融业务的渠道、方式和手段的创新;要适应网络金融变革的潮流,构建全方位、开放式的金融创新网络,形成独具特色的品牌优势和竞争优势。

第四,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金融创新的监管。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的金融创新,应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应该脱离实体经济的需要,盲目追随、复制发达国家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创新。监管部门要对金融创新加强监管,防止金融过度创新而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出现。

 

  构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撑体系

  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须以运行稳健的金融体系和健全完善的金融制度安排为基础保障。虽然我国金融改革成就显著,但固化于金融制度之中的弊端仍未根除,阻碍了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能力的提升。因此,立足于我国现行金融支撑体系现状,构建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支撑体系是紧迫的现实任务。

  第一,以对内开放为突破,加快推动包容性金融体系建设。与二元经济相对应,我国也存在二元金融现象,金融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地位差距显著。二元金融的长期存在必将加剧经济发展中业已存在的不平衡状况,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应继续深化金融对内开放,加快包容性金融体系建设,以化解中国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系统性问题。

  第二,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为中心,加快推进金融的对外开放。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来看,人民币国际化对我国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人民币成为重要的国际货币,有助于打破美元的霸主地位,推进国际货币制度改革;有助于维护亚洲区域的金融稳定,为东亚金融合作、亚洲债券市场等区域金融机制和市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有助于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加快推进我国汇率制度的改革,改善国际收支不平衡局面,实现国际储备的多元化等。

  第四,加强和完善金融宏观调控。高效的金融宏观调控基于对实体经济的深刻理解,通过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结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领域,特别是强化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等领域的支持,强调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应持续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使金融资源在支持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升级、城乡结构协调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以高超的宏观调控艺术确保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我国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及国际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日益加深,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风险日趋加大,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快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尽快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扩大金融监管范围,消除金融监管真空,实现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的全方位监管。要专门针对国有以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建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有效地解决大而不倒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要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金融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加强一行三会金融监管体系的协调,尽快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新型金融监管体制和制度,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同时,要建立金融危机预警系统,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完善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和政策体系,强化危机应急系统的测试和模拟演练,构建畅通的国际监管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企业观察报,20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