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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华:建立科学的ESG评价指标体系及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量:

 ESG是近年来国际经济领域兴起的一个概念,是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英文字母的缩写。对企业来说,准确地说,ESG是指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随着全球加速进入绿色转型轨道,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ESG信息披露和ESG质量。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计划于2023年6月推出正式的全球可持续披露准则,这会助力ESG信息披露。由于ESG决定着一个企业是否能够融入国际体系,也会影响自身竞争力的强弱,因此,不久的将来,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践行ESG准则,将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

一、ESG概念辨析与公司质量

 从理论上说,将E、S、G并列是不严谨的。这是因为,一方面,环境保护是内含于社会责任中的;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价值观”又内含着着社会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治理包括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三者之间是包含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了,也就是ESG水平提高了,此时讲的公司治理,是广义的公司治理。

 但是,ESG一词的创造还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因为不管是广义的公司治理,还是狭义的公司治理(“股东利益至上”),研究的内容都是制度构造和制度作用问题,基本不涉及这些制度产生的经济成果,即公司绩效。但在ESG语境下,“G”中的公司治理又回归狭义的公司治理,而“S”和“E”的重要性却凸显出来,并且,“S”和“E”的范围也扩大了。

 那么,ESG与公司质量是什么关系?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览全文,《意见》强调比较多的是公司治理(如投资者权益保护;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合规运作;信息披露;激励与约束;风险控制等),但也特别指出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尽管没有专门提到环境保护,但就像上文所说,环境保护是涵盖在社会责任中的。因此,ESG基本上就是反映公司质量的一个概念,或者说,ESG和公司质量是统一的。

二、ESG评价指标体系

(一)ESG指标体系设计基本原则

 ESG概念的提出,涉及三个问题:一是ESG评价;二是ESG信息披露;三是ESG价值投资。没有科学的ESG评价体系,就不可能有好的ESG信息披露,因为不知道披露什么;没有科学的ESG评价,以此为依据的ESG投资也就不可能成功。目前全国有250多只ESG基金,做得好的不多,就是因为没有科学的ESG评价体系。因此,ESG的核心工作是ESG评价。

 需要指出的是,对全部上市公司进行ESG评价不同于单独对某个具体公司的ESG进行评价。对全部上市公司ESG评价的目的是进行比较,包括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是为了找出同一年度不同公司ESG的差距,而纵向比较是为了发现某一公司ESG在不同年度是否有所改进以及不同公司ESG改进程度的差异。而单独对某个具体公司ESG评价的目的只是呈现本公司ESG的当期状况以及不同年度的变化,由于不同公司的差异性很大,所以各公司单独的ESG评价难以进行横向比较。

 因此,在设计指标体系时,不同于单独对某个具体公司ESG的评价,对全部上市公司ESG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必须本着科学、可行、可比和可持续的原则。科学即要准确反映ESG的本质和核心;可行即ESG指标数据在所有或大部分公司能够可得;可比即不同公司ESG可以横向比较,而数据可得是可比的前提;可持续即同一公司ESG能够纵向可比,否则就难以观察公司ESG是否有所改进或退步,这就需要指标体系的相对稳定。而在对某个具体公司ESG进行评价时,则可以根据公司所在行业和企业本身的特点,在上述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可以有所扩充,以全面反映该公司ESG的状况。

 ESG三个方面中,“G”无疑是最重要的,是“E”和“S”的基础,而且具有全球基本共同的认知。环境保护应该置于最后位置,这并非说环境保护不重要,而是因为不是所有企业都有环境保护问题,即使都存在环境保护问题的企业,环境保护应达到的最大程度也有很大差异。因此,三个方面中,“G”的权重无疑应该是最大的。

(二)ESG指标体系设计

 首先是公司治理。在《意见》列出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六条具体举措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是排在第一位的内容。然而,其他五个方面的不少内容也是公司治理的应有之义,如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防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等等。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最根本的就是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的质量。这同样也意味着,提高ESG水平,关键是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治理包括很多维度,最重要的维度包括投资者权益保护、董事会治理、企业家能力及激励、财务治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是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随着股权的多元化,来自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越来越成为上市公司资金的主要来源,而来自控股股东的资金占比却不断下降,尽管他们仍然对公司拥有控制力量,因此,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董事会经常被视为公司的核心治理主体,由于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并监督经理层落实战略决策,对经理层也有咨询职能,因此,董事会治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公司发展的正确方向。企业家是一个公司的活力源,其中总经理(西方国家通常称之为CEO)是企业家的核心。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最高行政长官,由于发达市场经济体的公司董事会基本由独立董事构成,包括绝大部分的董事长都是独立董事,因此,总经理就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灵魂。中国企业的总经理尽管大都没有被赋予CEO的权力,但总经理成为真正意义的CEO,享有独立的企业经营控制权并独立承担责任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因此,如何培育和发挥总经理的最大能力是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要重视的因素。财务治理关系着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安全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较高的财务治理质量不仅能够合理配置各财务主体的权责利,有力控制各个财务环节,有效监督财务行为,还能适当激励财务主体,因此也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其次是社会责任。《意见》提出,上市公司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可见,社会责任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形成共识的基于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的广义公司治理理论来看,社会责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中,这本身就意味着,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尤其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极其重要性。

 长期以来,不少人对履行社会责任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只简单地把盈利、纳税和吸收劳动力就业等少数几个方面看作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标准。这种观点是比较狭隘的。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义务性的社会责任,如提供高质量的、安全的产品和服务,照章纳税等;二是非义务性质的社会责任,如赈灾捐款捐物、资助教育事业等。前者是强制性的;后者是自愿性的。目前的问题在于,由于法律空白较多,或者弹性较大,以及信息不对称,使得一些本属于义务性质的社会责任,在一些企业眼中却成为自愿性的社会责任。如产品质量、员工工作环境等,缺乏清晰的判断合法与否的界限,这是这些年产品质量低劣、员工工作环境恶劣等问题频出的重要原因。

 当然,企业把盈利、纳税作为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也并无问题,只是企业盈利一定要以合规为前提。这其实属于企业的经济责任范畴,而盈利是企业经济责任的重要方面。对上市公司来说,企业的经济责任可以通过会计绩效和市场绩效两个方面来衡量,这两个方面作为企业经济发展的成果,是企业履行纳税、吸收更多劳动力、进行社会捐赠等其他社会责任的基础。换言之,企业的经济责任应该纳入企业社会责任中。

 企业创新也应该纳入社会责任范畴,原因在于企业创新具有很强的外溢效应,即创新可以增进市场竞争,提高社会生产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企业创新不仅仅是技术创新,还应包括制度创新,没有制度保障,技术创新就可能只是昙花一现,难以为继。

 履行社会责任值得表彰,但不合规的社会责任却是应该严格禁止的。比如企业捐赠,如果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额度而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直接由个人决定,就是不合规的。为保证社会责任的合规性,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接受公众监督就是不可或缺的。

 概括地说,企业的经济责任、创新责任、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社会责任合规及信息披露责任构成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

 最后是环境保护。如前所述,从严格的理论意义上,环境保护属于社会责任范畴,出于ESG评价的考虑,人们把它独立出来,这样有利于企业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也顺应了实现碳中和和碳达峰目标的要求。

 但是,评价企业环境保护的水平,理论上很简单,但实际做起来,相比上述的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都更加困难。道理很简单,就是不同行业甚至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环境保护的差异性很大。目前上市公司涉及19个行业,每个行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都不同,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非常困难,而没有统一的标准,就难以具有可比性,而可比性是不同公司环境保护评价的重要目的。比如金融业很少有环境保护的问题,如果硬往上靠的话,恐怕只能从是否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以及支持力度上来评估,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它不属于企业自身的环境保护问题。当然,金融业也会涉及温室气体效应问题,但相对于其他行业,这种效应无疑小很多,有的金融企业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但不能由此认为其环境保护相对于其他企业更差。由此,尽管环境保护可以找出很多指标,但基于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原则,则可选的环境保护指标就不多。当然,随着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保护的相关信息,届时环境保护的指标体系可以进一步扩充和完善。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设计了由132个具体指标构成的ESG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可参见我们出版的《中国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报告No.2(2022)》(中国纺织出版社,2022年10月)。

三、ESG评价基本结果

 根据132个指标的评分标准,得到每个指标的分值,利用主成分方法,结合专家打分法,确定了E、S、G三个分项指数的权重,由此形成中国上市公司ESG指数。2022年完成的ESG指数评价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评价样本是截止2022年3月31日上市满一年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并剔除退市和拟退市的公司,最终得到4176家样本上市公司。

 中国上市公司ESG指数是相对值,即在计算出来的各维度(E、S、G各有不同的维度)初始值的基础上,把各维度初始值最高的那家公司的分值分别设为100分,然后对其他公司的对应维度分值重新计算,形成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三个方面的相对分值。由于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对金融业和非金融业分别计算ESG指数。

(一)非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比较

 从总体看,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下降,原因主要在于社会责任分项指数下降较多,下降了12.97分。而社会责任分项指数下降主要是因为疫情及国际环境恶化导致企业的经济责任下降,进而连带其他社会责任也随之下降。但公司治理和环境保护两个分项指数均值都是上升的。

 从所有制看,2020年和2021年,非金融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ESG指数都高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两类所有制上市公司ESG指数都出现下降,其中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降幅度大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这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下降幅度(尤其是经济责任)更大有关。

 从实际控制人看,2021年,非金融业上市公司中,ESG指数最高的是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最低的是集体企业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六类实际控制人[①]上市公司ESG指数全部下降,境外企业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下降幅度最大,下降3.50分。

 从四个地区看,2020年和2021年,非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最高的都是东部,最低的都是东北。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四个地区上市公司ESG指数全部下降,下降幅度相差不大。下降幅度最大的地区是东北,下降2.68分;下降幅度最小的地区是东部,下降2.13分。

 从省份看,2021年,ESG指数排名前三的是北京、上海和安徽;后三位是辽宁、吉林和青海。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各省上市公司ESG指数全部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省份是青海,下降4.66分。

 从行业看,2021年,非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位居前三位的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排在最后三位的是综合、教育,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17个行业上市公司ESG指数都出现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是教育(P),下降5.79分,这与教育双减政策有密切关系。

 从上市板块看,2021年,非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最高的是沪市科创板,最低的是深市主板。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四个板块上市公司ESG指数全部下降。深市主板上市公司下降幅度最大,下降3.17分。

(二)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比较

 由于我们对2021年和2020年金融业上市公司ESG进行评价时采用的指标和样本量有较大不同,因此,只比较2021年金融业上市公司的ESG水平。

 从总体看,2021年,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均值为71.08分,其中,公司治理表现相对较好,而其他两个方面表现较差。

 从所有制看,2021年,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和三个分项指数的均值,都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中,ESG指数均值高出5.19分,公司治理分项指数均值高出3.29分,社会责任分项指数均值高出5.12分,环境保护分项指数均值高出15.92分,在环境保护分项指数上差距较大。

 从实际控制人看,2021年,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及社会责任分项指数都是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控制的上市公司最高。而非国有企业(把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境外企业归为一类)或自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不论在ESG指数,还是三个分项指数上,都是最低。其中,在环境保护分项指数上,三类控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之间的差距较大。

 从地区看,2021年,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及三个分项指数都是东部最高,东北在ESG指数以及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两个分项指数上都是最低的。

(三)沪深300与非沪深300上市公司ESG指数比较

 从非金融业看,2021年,非金融业沪深300上市公司ESG指数及三个分项指数都高于非沪深300,由此反映出非金融业沪深300上市公司ESG水平确实高于非沪深300。

 从金融业看,2021年,金融业沪深300上市公司ESG指数及三个分项指数也都高于非沪深300。这同样反映出金融业沪深300上市公司ESG水平同样高于非沪深300。

(四)海外收入不同占比公司的比较

 把非金融业上市公司分为海外收入占比不低于20%和低于20%两组。2021年,海外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上市公司ESG指数及三个分项指数都略高于海外收入占比低于20%的公司。

四、基于ESG评价的政策建议

 基于对ESG的评价结果,尤其是基于132个指标的得分情况,我们提出如下主要建议:

 第一,在公司治理方面:(1)要淡化“控股”一定要“控制”的观念,强化各类投资者权益平等保护的意识;(2)要切实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和履职能力,股权董事不能强制董事会采纳其意志;(3)要保证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经营控制权的独立性,同时使其独立承担责任,以发挥经理层的最大潜能;(4)要高度重视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激励以及他们之间的财权配置;(5)要不断强化高管薪酬与高管贡献相吻合的薪酬契约意识。

 第二,在社会责任方面:(1)要高度重视公司的创新责任,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2)要尊重各利益相关者的专用性资本,尤其要重视员工的权益保护;(3)要重视社会责任的合规性。

 第三,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基于“双碳”目标,注重完善环境保护法规,提高环境保护绩效,加强环境保护信息披露。

附表:2021年度中国金融业和非金融业上市公司ESG指数-前10名

非金融业

金融业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1

601857

中国石油

1

600036

招商银行

2

600519

贵州茅台

2

601939

建设银行

3

600028

中国石化

3

601288

农业银行

4

300012

华测检测

4

300033

同花顺

5

600019

宝钢股份

5

601988

中国银行

6

688777

中控技术

6

601318

中国平安

7

688396

华润微

7

601398

工商银行

8

300363

博腾股份

8

002936

郑州银行

9

000333

美的集团

9

601211

国泰君安

10

002734

利民股份

10

601319

中国人保

资料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高明华主持)“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及ESG指数数据库”。


(原载于《企业改革与发展》2023年第4期,作者高明华,系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


[①]六类实际控制人包括: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地方国有企业(或监管机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境外企业、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