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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社会经济影响评估讨论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5-09-25       浏览量:

    2015年9月22日下午,“慈善法社会经济影响评估讨论会”在英东学术会堂二层演讲厅召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主任于建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清华大学人文学院贾西津、经管院长赖德胜、原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司司长刘浩、北师大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等专家,以及《慈善法社会经济影响》报告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沈东曙主持。

讨论会现场
 
    会议开始,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主任于建伟首先发表了致辞,他就起草慈善法需要处理的三个要点进行了解析,即:处理好促进和规范的关系、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处理好这部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同时,于主任也对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和进程作了详尽的说明。

讨论会现场
   
    随后,李实就《慈善法社会经济影响》报告进行了详尽说明:报告主要分成四个方面:第一,关于我国慈善立法的必要性;第二,地方慈善立法实践及其经济社会影响,包含新的政策出台以后对地方慈善事业发展的影响等;第三,慈善法对我国经济社会影响的模拟分析;最后一部分是政策建议。李实通过国际经验、地区慈善制度创新以及数据的模拟分析,就报告的整体内容进行综述,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会议第三阶段,宋晓梧就慈善法和报告提出了几点看法:第一,慈善事业应该坚持民间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第二,社会组织就是党和政府做群众工作的一个纽带和工具。宋院长还强调,宗教组织可能在慈善事业方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在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不应该忽视宗教的力量。
    贾西津对慈善法提出了积极的建议,认为慈善法会产生较大的国际影响,有必要做到重点突出,因此,借鉴国外的经验对于立法很有帮助。此外,在研究数据方面,也需要做出更加详尽的说明。对于整个报告的结构,贾教授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贾西津教授发言

    赖院长对报告表示了认可,并从“促进善的,激发的共性”、“是不是能够促进慈善业本身的发展壮大”、“能不能促进收入分配的调节”三个维度提出意见,希望报告可以继续深入,从这三个维度进一步考虑问题,得到了在座专家和学者们的认同。

经管学院赖德胜院长发言

    之后,吴敬琏老师就报告提出了两点意见:第一,积极推动慈善法立法看来很快会变为现实,利国利民;第二,在信息的量化方面,报告的研究成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发言

    在会议的整体讨论环节,法制周末的记者以及来自其他学校的研究人员也对报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意见。课题研究人员表示,感谢各位专家提出的建议,接下来的工作将根据会议上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
    下午6时许,“慈善法社会经济影响评估讨论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