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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说明
发布时间:2014-01-10 浏览量:
“毕业生登记表”是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之一,是每一位毕业生都必须填写的重要表格。填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毕业生登记表”的有关填写要求如下:
1. 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钢笔、签字笔,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2. 毕业生登记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请注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重要信息,要同本人入学报名登记表、录取表一致,不得随意更改。信息变更并已报学校更正的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同时要求在表中“其它(院系或本人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说明变更信息情况。
3. 表中“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一栏,要求从初中填起。
4. “院系意见”一栏由本人所属院系签署意见,同时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注明日期(日期填写2014年6月20日)。
5.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填写,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章有效。
6. 毕业生登记表封面上“办学形式”一栏,请按实际学习形式,填写“夜大学、“函授”字样。“学历层次”一栏,请按所修学历层次,填写“专科”、“专升本”、“高起本”字样。“学制”一栏,按专业学制填写 “2.5年”、 “5年”字样。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