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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助教】2017-2018(二)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浏览量:
为支持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同时增强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实施本科生课程助教制。申报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一、助教的聘任程序
1. 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根据学院发布的《2015年本科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和《2017-2018(二)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见附件),填写《助教岗位申请表》和《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见附件),向学院本科教务申请。
        2. 经主讲教师评审同意-报系主任批准-学院审核后,助教与主讲教师、学院签署《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培训后上岗工作。
3. 助教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4.申请表和协议书,先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后主楼1616本科教务;电子版的申请表和协议书,待任课教师确定后再发送至xuxing@bnu.edu.cn(电子版以‘姓名+申请课程’命名
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13日下午1700之前,时间很紧请尽快提交!
3月16日公布结果,第三周(3月19日开始)正式上岗。
二、助教岗位的工作职责
(一)助教必须随堂听课(教务处督导巡视也查助教到岗情况),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协助教师做好搜集教学资料、准备课堂学习材料和讨论材料等课前准备工作;
2、协助教师记录学生课堂考勤工作;
3、协助教师批改作业登录成绩和维护电子教学平台;
4、协助教师组织学习交流和讨论,承担课外答疑;
5、协助教师做好实习、实验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做好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完成教师布置的其他助教工作;
7、协助教师期末监考,批改试卷。
三、助教的待遇
助教全额岗位津贴为1000/月,0.8个岗位津贴为800元/月,0.5个岗位津贴为500元/月,由学院填报研究生助教津贴申报表、劳务表,报财经处发放。
四、助教岗位的考核
1、学院在学期中不定期抽查助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助教工作情况。在学期末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助教自评、学生评价、主讲教师考评及学院综合考评,由学院组织填写助教岗位考评表,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
2、助教出现无故缺岗1次,主讲教师和院系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扣发其岗位津贴;缺岗2次以上,取消其助教工作岗位。学院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不再聘用为助教。
3、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担任助教岗位,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解除聘任。
以上的具体内容可以查看《2015年本科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咨询电话58806890,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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