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网站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16-09-14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本院研究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加强研究生会及内部各部门自身管理、提高研究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研究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会议制度

一、全员大会

1.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每学期一次。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3.部员请假必须得到部长批准,主席团成员或部长请假必须得到主席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会后有序退场,退场前保证座位周围清洁。

二、主席团部长例会

1.每两周一次,固定地点时间。

2.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凡无故旷会迟到早退者将根据具体考核条例予以相应扣分处理。

3.请假必须得到主席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各部门例会(通则)

1.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可就具体时间灵活变更。

2.部长与副部长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并提前对例会的内容进行安排。干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请假必须至少提前半日,并得到部长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安排专人对例会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

4.每次例会情况须在主席团部长例会上向主席团作简要汇报,如有重要事宜需以书面形式交与办公室存档。

5.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应考核条例予以扣分处罚。

 

第三章 部门工作制度

一、工作计划

各部门需于每学期期初向主席团提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经主席团审核修改后,各部门需向办公室提交修改版本并由办公室整理存档。

二、事务档案

各部门在正式运转后,根据具体情况,每次活动提前1—2 周向主席团或负责主席提交活动策划书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办公室提交修改后的策划书,由办公室整理存档;或者向分管主席团成员或主席进行陈述申请,经批准后向办公室通报,并填写相关表格,由办公室整理存档。每次活动结束时都需向主席团提交活动总结,经审核后由办公室整理存档。

三、工作报告

各部门每学期结束需向主席团提交一份期末部门工作总结,经审核后交由办公室整理存档。

四、人事档案

各部门需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在完善基本信息的同时,需定期对部门成员的表现进行记录,并及时交付办公室整理存档。该部分资料主席团和本部门部长可以查阅,严禁不正当外泄。

五、个别活动

由于个别活动的特殊性,研究生会将采取小组制模式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届时将以部门合作为基础,主席团成员领导,以“多部门商议、主席团任命”模式执行。各项活动细则,策划及活动总结等相关事宜需参与部门协商,以合作或者分工模式完成。

 

第四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招新

研究生会干事招新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于学年第一学期),但可视具体情况进行额外补招,由各部门分管副主席和部长负责面试招纳;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应聘每学年进行一次(于学年第一学期),由主席团和指导老师面试审核并公示。

二、登记保存

自研究生会成员加入研究生会起,即进行个人资料登记与保存,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并由办公室进行最终的整理保存。

三、人事变动管理

各部门人事变动包括增加减少人员、职位变动、人员的部门流动都需及时报告主席团,并在办公室的档案中进行相应改变。

四、更新

人事档案由各部门自行更新,如有更新需及时反馈给办公室,办公室就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做好存档工作。

五、保管

所有人事档案由办公室统一整理保管,主席团和本部门部长可查阅该部分资料,办公室需做好该部分资料的保密工作。

六、存档

所有人事档案将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归类,并以届为单位做好每届的档案保存工作。

 

第五章 绩效考核制度

一、人员考核

人员考核是按照研究生会具体人员构成,进行不同岗位的具体考核,考核范围涵盖研究生会所有成员。

考核项目与细则:所有人员考核总分为110 分,其中100 分为综合表现考核,10 分为特殊贡献加分。考核相关事宜及结果将记入研究生会人事档案中。

(一)主席团

1.每周主席部长例会考核,包括例会出勤情况以及会中表现,占综合表现考核的40%(即40 分),其中出勤情况为10%,会议总体表现为30%

2.分管相应部门挂钩的绩效考核,包括出席各部门例会的情况以及根据部门考核情况按比例挂钩,占综合表现考核的40%。其中出席部门例会情况占10%,部门考核挂钩部分占30%

3.个别活动考核是指小组制活动或者个别大型活动,该类活动会明确主席团负责人员。该部分考核占综合考评的20%,包括活动情况10% 和活动中表现10%

以上考核结果之和为该个别活动中该主席团成员得分,其最终得分将取其参与各项个别活动的平均数。

4.其他考核,包括出席外部社交会议等其他特殊贡献,视贡献情况加分,由主席团其他成员打分。加分累计,最多加满为10 分。

(二)部长(副部长)

1.例会考核,包括主席部长例会以及本部门例会考核两个大的方面,总计占个人综合考评的30%,其中主席团部长例会为20%,部门例会为10%

2.部门活动绩效挂钩考核,包括对该部门的固有传统活动以及特色新颖活动的综合考核(不包括个别活动),根据每学期期末对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本部门部长按40%、副部长按30% 的比例计入个人考核中。

3.个别活动考核是指小组制活动或者个别大型活动,该类活动会有明确的主席团负责人员。该部分考核占综合考评的20%,包括活动情况10% 和活动中表现10%。该部分考核考核细则同主席团个别活动考核细则规定。

4.干事评价考核,是指由办公室组织每学期期末从各个部门按相同比例(20%)随机抽取若干名干事对本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绩效评价。由办公室制作相应问卷,取平均分计入个人综合考核。该项考核部长占其个人综合考核的10%,副部长占其个人综合考核的20%

5.其他考核,包括主动参与他部门活动或其他特殊贡献,由主席团评议,给予一定加分,加分累计,加满为10 分。

(三)干事

1.例会参与情况考核,主要考核干事的例会出勤金及表现,其中出勤考核占个人综合考核的20%,会议表现考核占个人综合考核的20%,合计占个人综合考核的40%

2.部门活动绩效挂钩考核,根据每学期结束时对每个部门的考核结果,本部门干事按40% 的比例计入个人综合考核。

3.参与活动考核,是指干事在各项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情况,包括积极性和完成效果等。该部分考核占干事个人综合考评的20%,由本部门部长和副部长考评,并于该学期期末上交办公室。

4.其他考核,主要包括主动参与其他部门活动的情况考核或其他对研究生会的特殊贡献,由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的部长(副部长)综合考核,予以加分,加分累计,加满20 分。

二、部门考核

部门考核是就整个部门的表现和映像进行的考核,间接影响着部门内部的所有人员绩效考核。

(一)活动考核

活动主要分为本身的固有活动、本部门的创新活动以及多部门合作的活动。占部门综合考核的80%

1.本部门的固有活动的考核侧重于完成活动的质量,项目有:前期策划的质量,中期活动的情况,后期总结及其时效(部分活动无需前期策划),考核的方式主要是以活动结束时的反馈为基础,由主席团综合评定;

2.本部门的创新活动则侧重于考核该活动的影响力完成情况,具体项目如上,但考核的侧重将向前倾,由主席团考核评定;

    3.多部门合作活动的考核,将该活动视为一个整体活动为基础,给一个基准分,然后根据该部门的具体完成效果给分。(如整体90 分,该部门完成效果80%,最终考评72 分。)活动整体考评由主席团考评,完成效果考评由所有参与该活动的部长级以上人员评议。

(二)部门印象考核

部门印象考核是指对各部门的各种印象的评价,例如凝聚力、活跃性等,占部门综合考核的10%

 

第六章 评优奖惩制度

研究生会评优及奖惩制度是为了对研究生会成员行为进行规范,对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褒奖而设立的涉及对部长、部员、部门各方面的考评制度。

一、部长、副部长考核推优制度

1.根据第五章研究生会绩效考核制度的相关考核细则,及时对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于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时,根据办公室记录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对部长、副部长进行推优工作,由分团委老师进行最终审核。

2.推优资格说明:凡在研究生会工作满一学年的部长、副部长遵守学院及研究生会的相关规范,工作认真者均有被推优资格,但如有重大过失者除外。凡出现重大过失,主席团需及时进行审议,并上报学院分团委,并于研究生会办公室人事档案中进行相应记录。

3.推优奖励说明:符合以上推优资格的部长、副部长将根据个人综合考评结果,由主席团推荐、分团委审核批准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剥夺其被推优资格:违反校、院相关规范者;研究生会工作期间出现明显怠慢者;研究生会工作期间出现重大过失者;研究生会工作期间无故缺席各种会议超过三次(含三次)者。

4.凡获得奖励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获奖,并通报表扬,颁发奖状。

二、优秀干事评选制度

1.根据第五章研究生会绩效考核制度的相关细则,及时对各部门干事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于每学期期末评选一次优秀干事。每个部门推荐一名,备选一名,由主席团审核选定,并由学院分团委最终审核批准。

2.获奖资格说明:凡在研究生工作满一学期的干事遵守学院及研究生会相关规定,工作认真,表现突出,均有被评选资格,但如有重大过失者除外。凡出现重大过失的情况,各部门部长需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并在研究生会办公室人事档案中做好相应记录。

3.评选过程:根据个人综合考评结果,每学期各部门考评最优者为该学期部门优秀干事候选人,同时,各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再向主席团推荐一名干事备选。主席团进行审核商议后确定若干名部门优秀干事(每个部门至少一名),并上交学院分团委进行最终的审核批准。

4.经学院分团委审核批准后,将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七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财务管理监督必须遵循透明、独立、节俭三项原则。

3.研究生会办公室负责财务使用的管理,主席团负责财务使用的监督。

二、财务使用管理程序

1.财务申请:各部门每次活动需在活动策划中预测本次活动总体所需金费,并做出详细的预算表,注明费用具体分配,包括物品项目、单价、数量以及总额等具体内容,连同活动策划一并交予主席团审核,通过后交予办公室保存。对于部分不需要提交具体策划的活动(主要包括历年来校会传统活动),采取向分管副主席或者主席进行陈述申请的方式的活动,需单独提交预算表,经主席团审核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2.财务预支:研究生会活动原则上采取事后结算,活动结束后就本次活动具体花费向办公室报账,由办公室给付相应资金。但就个别中大型活动,活动部门可以预先申请预支全部或部分预算金额。申请部门需填写相应表格,注明申请原因及数额,并交予主管副主席或者主席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部门可向研究生会或者学院分团委申请预支该部门资金。

3.财务报销结账:活动结束后,各活动部门需在活动总结中做好活动结算,表明本次活动的具体花费,包括活动花费项目、单价、数量以及总额等具体事项,并连同相关发票交与办公室报销结账。办公室经审查无误后给付相应资金,予以结账封账。办公室如在审查阶段发现不明事项需及时上报主席团并由主席团对该活动结算进行亲自审核。对于提前预支的活动,活动部门在活动结束后仍需提交相应结算和发票单据,对于活动资金采取多退少补。

三、财务监察

1.发票单据项目:活动报销发票须为当年北京市工商企业统一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含水印,有北京市国家或地方税务局发票专用公章,章印字迹清晰。开据发票时客户名称必须写“北京师范大学”全称。公交车票和出租车票应贴在一张以A4纸宽为长,两张出租车票的宽为宽的白纸上,要求粘贴整齐,露出票面值,并在背面注明车票总额和用途。

2.报账时间说明:各部日常开支的报销结账时间定为每周五; 大型活动的报销结账时间为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

3.日常监督说明:研究生会财务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做好日常运作及各个活动的结账保存工作,并每个月将整理好的资料向主席团汇报一次,主席团就该月支出进行审核,审核后签字交予办公室存档。每学期结束,办公室需就该学期具体支出进行总结,由主席团审核。主席团审核结束后,将该总结交予学院分团委,并进行具体说明,由学院分团委进行最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