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网站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团委优秀个人(院级)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01  浏览次数:


各位团员同志:

 为了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凸显团员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培育团员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锋模范,配合学校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学院团委现组织开展院级优秀团员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一)院级优秀团员

1. 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团员,是注册志愿者。

2.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 严格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学院及学校团的活动,并在团学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4. 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甘于奉献,本领过硬,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修成绩无挂科。

(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1. 参评学年内,在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包括: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等职务),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

2.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 热爱团学工作,积极完成所在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并富有创新精神。

4. 在师生中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发挥表率作用,修成绩无挂科


三、评选名额

院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每学年共评选20名左右,宁缺毋滥。


四、申请办法

1. 请申报同学认真总结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学院将会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对申报材料进行双盲评审,择优选取部分同学进入最终答辩环节。请务必根据评选条件和个人特色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2. 2023年秋季学期已经获评校级优秀个人、校级单项奖的同学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3. 各类申请表见附件。4月14日17点前,各拟申报同学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jgfdw@bnu.edu.cn。邮件和附件均命名为“院级优秀个人+姓名”,并写在线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VGFXUk1mVlJQYkR1?tab=BB08J2

4. 提交申请后将由学院组织统一评选,视报名情况可能组织答辩、面试等评审形式,请报名同学留意相关通知。


联系人:常老师, 5880289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团委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docx.docx
  附件2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共青团优秀团员及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