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增强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力,为家庭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贯彻落实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实施方案》,特发布此通知。
一、勤工助学岗位要求
(一)本科生应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 凡我院的本科生均有资格提交申请。
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3. 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4. 工作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 学习刻苦,思想进步,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6.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优先;
(二)选聘的研究生助管,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 政治素质合格,无违纪行为;
2. 学业成绩较好,无考试成绩不合格情况;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二、勤工助学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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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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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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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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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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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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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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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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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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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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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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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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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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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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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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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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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瑛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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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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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留学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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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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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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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财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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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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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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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务(要求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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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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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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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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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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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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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同学请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意向部门一栏,填写上述招聘岗位名称。
三、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办法
申请同学填写《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3月9日(周五)11:00前将纸质版送交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电子版(附件及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年级+专业+勤工助学申请表”)发送至jgxyqgzx@163.com。
参与勤工助学的同学必须参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如已参加,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勤工助学上岗证编号;未参加者,可在新学期学生资助中心通知后报名参加。符合条件同学将参与后续招聘与培训,请保持手机畅通。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