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额分配
六、材料要求 (一)申请集体奖项 1.《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申请表》纸质版(请班长在系统上填写后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评奖学年期间班级工作总结纸质版; 3.班级学生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 4.5-10张班级活动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5.评比内容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申请个人奖项 1、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请在系统上填写后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请注意表格不止一页,成绩登记表、汇总表、科研成果详细情况表均需填写)。 (3)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可以是复印版) (4)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以及申请所涉奖项或称号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2、学业奖学金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请在系统上填写后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请注意表格不止一页,成绩登记表、汇总表、科研成果详细情况表均需填写)。 (3)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可以是复印版) (4)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以及申请所涉奖项或称号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3、专项奖学金 3.1优秀研究生干部 (1)《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纸质版;(请在系统上填写后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请注意表格不止一页,成绩登记表、汇总表、科研成果详细情况表均需填写)。 (3)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可以是复印版) 3.2社会实践奖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请在系统上填写后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请注意表格不止一页,成绩登记表、汇总表、科研成果详细情况表均需填写)。 (3)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可以是复印版) (4) 各类实践证明材料纸质版(例如暑期社会实践证明、实习单位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 3.3文体竞赛奖、精神文明奖 (1)《北京师范大学文体竞赛奖学金申请表》或《北京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请在系统上填写后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请注意表格不止一页,成绩登记表、汇总表、科研成果详细情况表均需填写)。 (3)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可以是复印版) (4) 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4.校友金声奖学金 (1)《北京师范大学校友金声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请在系统上填写后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请注意表格不止一页,成绩登记表、汇总表、科研成果详细情况表均需填写)。 (3)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可以是复印版) 注意: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请按照学术成果材料—相关获奖材料的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如无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其他类别奖学金的证明材料也请合成为一个PDF文件。PDF请按照学号+姓名命名的格式命名。《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也请按照学号+姓名命名的格式命名。 七、材料提交 1、请各位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同学最迟于10月12日将申报材料交给各班班长。(各项奖学金申报表暂不用导师签字) 2、各位班长请将班级同学的材料整理汇总,并于10月13日将纸质申报材料至分党委(京师大厦四层9410办公室) ;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bs_jzxj@126.com,邮件请以班级+奖学金命名。 3、获奖名单公示后,请各位同学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奖学金申请信息,上传支撑材料(证明支撑材料都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奖学金申请系统),并下载、打印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导师、班主任签字)交给各班班长。各班班长最迟于10月30日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分党委。 八、注意事项 1. 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2. 《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中影响因子,请填写相关杂志五年期影响因子。 3. 直博生按2016-2017学年所处身份参评,请在《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的《汇总表》注明(直博生-博士/直博生-硕士),并将材料发给对应年级班长。 4. 获评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再参评本年度的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三类之间可以兼得。 5. 《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的《汇总表》中担任职务一栏,如在院之外的社团担任职务,需提供相关社团上级管理部门的任职证明。 6. 转博生如申请博士新生奖学金,则不可参评学业奖学金。 7. 凡是逾期未提交的、提交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材料造假的,视作放弃参评,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电话:5880289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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