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5春季学期答辩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20  浏览次数: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155月同等学力答辩安排

拟申请参加20155月份答辩的同学,请按照如下通知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学位信息采集

    申请条件:已完成本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可申请学位。

② 学位信息采集:331以前,登陆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学籍管理与常用链接”→“研究生院管理系统”→ “研究生学位系统”→学位信息采集。学位信息是学位备案的必要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保存并提交(注: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连续8位出生日期,若不能登陆,请电话咨询吴老师:58807820,关于提交照片的说明见附件)。

③登记科研成果: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登记科研成果,填写、保存并提交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信息(是否要求发表论文执行相关学位分会的规定)。

备注:如在331日前未在网上提交学位信息的,则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2、论文检测

申请人需征得导师同意后,410日——418将论文全文电子版(命名:ts_姓名_学号)发送到liyingshu@bnu.edu.cn,按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检测。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命名格式务必为ts_姓名_学号,否则将不予检测,每人仅限检测一次,检测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备注:关于论文检测我院将严格执行研究生院 师研学位【2015】第04号 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检测率要小于15%(不含等于)。

申请人可于420日前到北师大京师大厦49409办公室领取答辩审批材料、论文封皮。

3、论文评审

申请人将检测通过的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答辩审批材料签署同意意见后,印刷装订纸质文本,由学院组织送审。导师签署同意方可送审,否则无法进行论文评审。

纸质论文提送审论文纸质版与检测电子版必须一致,学院及研究生院将适时抽查比对。

提交截止时间:201556日,过期将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49409办公室

(1)    论文8份。封面上要略去本人及导师姓名,需单独附纸张写明本人及导师姓名。

(2)     《北京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三份

(3)     提交同等学力国家平台注册时的照片,22寸,背面写好名字。

(4)     提交评审费600元。

 

4、论文答辩

   提交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通过评审后,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 →“提交答辩申请”,录入、保存并提交相关信息

答辩时间初定为2015527

 

其他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继续教育——硕士班2013年前)网站。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5.3.18

 


  附件四:同等学力照片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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