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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论文答辩后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0-05-20  浏览次数:

论文答辩后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制证照片须与学位证书一同上网,以备查验。学位证书制证照片有特殊的格式要求,必须通过中国图片社或其各省分社采集。凡不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一律不能获得学位。照片背景为天蓝色,勿穿蓝色等与背景靠色的服装,于答辩前将纸质照片两张和电子照片(光盘)一起寄/交至所在院系。
2、 答辩通过后论文如需修改,修改后体检打印专定好后的论文5分,其中上缴学校研究生院4分,交导师一份。
3、提交本人电子版论文。经答辩通过的论文电子版需提交到学校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并进行电子版论文审核。(进入学校主页---进入图书档案—进入图书馆网站—进入论文图交系统—进入研究生论文提交)
4、 办理研究生离校转单,包括到学院办公室、校园卡管理中心、财经处和图书馆盖章后交到学校研究生院,并返回到学院办公室。
以上工作要求在答辩后一周内完成。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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