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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09年11月申请学位专业科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01 浏览次数:
关于
2009
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考试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取得研究生课程班证书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在进行申请学位第二阶段之前(撰写论文及论文答辩)需参加专业课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包括二门政治理论课及五门主要学位基础课。今年拟开设金融学、企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三门专业课的考试,有关专业课考试及交费时间通知如下:
附件
09年专业课考试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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