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关于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说明及交登记表时间
发布日期: 2009-12-30  浏览次数:

关于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说明
     “毕业生登记表”是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之一,是每一位毕业生都必须填写的重要表格。“毕业生登记表”将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毕业生登记表”的有关填写要求如下:
1.      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钢笔、签字笔,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2.      毕业生登记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请注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重要信息,要同本人入学报名登记表、录取表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3.      表中“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一栏,要求从初中填起。
4.      “学生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应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日期。(没有工作单位的同学到街道办事处或本人档案存放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填写。
6.      毕业生登记表封面上学历层次”一栏,请按所修学历层次,填写“专科”、“专升本”、“高起本”字样。“修业年限”一栏,按专业学制填写 “2.5年”、“3年”、“5年”字样。
7.      毕业生登记表暂不贴照片,统一贴图象采集的照片。
8.     毕业生登记表在1月4日第一门期末考试发放,交表时间在1月13日最后一次考试时回收。
 
     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是件严肃的事情,请2008级会计学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工商管理专升本、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准时提交。另外有哪位还没有进些图像采集的同学请及时与我取得联系,进行补照。否则件影响你的毕业。
 
 
 
 
         北师大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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