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0-14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我院将启动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考核评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220132014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仅为我校20122013级研究生。除特别注明外,均指学术型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优秀班集体

2.个人奖项

2.1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学校一等奖学金;(3)学校二等奖学金

2.2专项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干部;(2)社会实践奖;(3)文体竞赛奖;(4)精神文明奖

2.3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3)校友金声奖学金;(4)“合利屋”社会实践奖学金

三、日程安排

1、国家奖学金

1014日——1015日,提交材料;

1016  面试。

2、其他奖学金

时间

工作内容

     10141020

1)宣传动员,组织研究生个人申报;

2)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

1021日—1030

1)院系组织相关奖项的审批、面试;


10
31日—117

(1)公示初审结果,将评审结果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2)公示结束后,候选人登录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填报申请信息。

 

四、材料要求

 

1.请各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同学在1015日下午3点之前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交至分党委(京师大厦49410)。

材料内容:

a、《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bbsjxj2014@163.com

b、成绩单(院系盖章),1份;

c、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1份;

d、和申请所涉奖项或称号相关证明材料,1份。

 

2其他奖项材料请在1020日中午11:00之前提交纸质版至分党委,电子版发送至bbsjxj2014@163.com

材料内容:

a、除国家奖学金之外的各类奖项学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bbsjxj2014@163.com

b、成绩单(院系盖章),1份;

c、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1份;

d、和申请所涉奖项或称号相关证明材料,1份。

 

3.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1391日起至201491日止

4.申报研究生经各单位评选公示后,登陆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中的个人信息,要求填写电子版,打印后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各个奖项申请表均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上交1份备查,由各单位统一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申请审批奖学金的详细指南可到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下载。

五、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二)分类条件

各类奖项除具备获奖基本条件外,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具体条件方可参评:

1. 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

1.1国家奖学金

详见《2014年经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1.2学校奖学金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其他条件同等情况下,成绩优秀者优先,上一学年无挂科

2)学术研究能力较强,有一定的专业学术成果;

3)上一学年度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4)上一学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

2.专项奖学金

2.1优秀研究生干部

1)担任班级以上研究生干部1年(含)以上;

2)工作积极主动,乐于服务同学,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在研究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上一学年度内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2.2社会实践奖

在参与学校各部门、学生团体或个人组织的社会实践中,认真努力,勤恳踏实,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如调查报告被有关部门或科研项目采用,或帮助学校、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等),得到广泛好评者,均可申请。

2.3文体竞赛奖

1)竞赛活动是指经由学校相关部门认可的,包括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以及相应的共青团、学联组织等主办的学术、科技、文化、艺术及体育竞赛等,一般性、非权威性民间组织不列入参评范畴。

2)取得竞赛活动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者(团体奖项必须是主力参赛队员,参评人员排序由主办单位审定),均可申请。

2.4精神文明奖

在维护校风校纪、建设校园文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学校通报表扬或在校内外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并受到书面表扬或各类媒体报道者,均可申请。

3.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3.1 校友金声奖学金

家庭生活困难,艰苦朴素;在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热心学校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具有良好表现;在综合素质和能力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为母校赢得良好声誉;之前未获得过此项奖励的。

3.2 “合利屋”社会实践奖学金

品学兼优,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养和一定的专业成果;工作成绩突出,担任各类研究生组织负责人,乐于奉献,表现优秀。

六、注意事项

1. 除集体奖项外,个人奖项中优秀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三类之间可以兼得,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每类下属各奖项之间不可兼得。

2.为便于归档和保存,获奖研究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个人信息)均以申请表所填学号为准,各种奖学金的申请表必须按照所列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归入学校文书档案。

本实施方案由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14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copyright ©2009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