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04  浏览次数:

201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协调组织相关办理工作。
一、申请人的资格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的规定等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免费师范生和国防生外);
2、经过家庭经济情况认定为普困生或者特困生;
3、未办理过生源地贷款。
二、贷款前的说明
12013年为我校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签约受理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申请人应一次性申请在校期间所需的所有贷款,银行将分年度每学年放款。
2、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其中学费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年,贷款申请必须从本学年申请到毕业,且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一致。
3、按银行要求,贷款学生在申请前要持有与校园卡配套的中国银行卡,并开通相应的网上银行业务。请学生前往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地点:兰蕙西门向南300米,师大加油站旁)办理网银业务。银行现场审核贷款时,学生要出具网银开通单据。银行卡帐号即为网上信息提交时的“放还款介质帐号”。
4、请各院系根据学校贷款工作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把贷款提供给确实需要资助的学生。
三、工作流程
1、院系初审及信息上报阶段:124日—6
1)申请人准备贷款材料按时申请。
2)学生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下载中心处下载《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本科生)》(见附件),填写有关信息,并由班主任等见证人签字认可。
           
  申请的同学请最迟于12月6日上午10点前带材料到分党委(京师大厦9410)进行初审。初审后,全部申请材料交由学生本人保管。
3)院系后,请及时进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见《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审批指南》(见附件)。网上提交信息务必真实、详细,否则将造成贷款不能申请。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银行现场审核:
时间:1211日下午3:00
地点:教七201
学生持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参加现场审核。贷款要求的材料为: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生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老生提前到学校保卫处复印户口卡;(12正反印在一页上)
3)《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年);
4)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要印正反两面),印在一页上;
5)未成年人(报到日时还未满18岁的同学)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手写并签名的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
6)《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7中国银行卡的复印件(有账号一面) 网上银行开通证明
3、通过现场申请的同学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冀萍 58807996
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李老师 62212557

  网上填报指南(本科生).doc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本科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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