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定于近期开始。结合学校2013年出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方案和《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决定》(师校发[2013]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奖项类别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设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根据各部院(系)2014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参评人数的10%和15%评定。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按照北京市教委通知要求,根据各部院(系)2014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按参评人数的5%评定,授予“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由北京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参评范围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14届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统计数据以研究生院提供的截止于4月10日的数据为准。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3.在校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二)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和创业的。
2.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3.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三)“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范围内产生。
五、评选流程
1.4月22日-4月29日
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请各位申请同学于29日前将表格交至京师大厦9404,电子版发送至lijingya@bnu.edu.cn。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并请附所获奖项、论文证明材料。
2.5月6日-5月12日
各院系汇总、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在院系内张榜公示,征求意见;初选通过的候选人上网填报个人信息(申报方法详见《优秀毕业研究生网上申请指南》见附件)
六、几点说明
1.相关表格请到附件或者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ygb.bnu.edu.cn/事务管理/评奖评优)下载;
2.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3.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因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求的情况,经学校研究生工作处核准后,由院系负责收回其证书和奖金,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4.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最后评选以北京市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