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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关于2016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09  浏览次数:

同学们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和要求,2016年北京市教委将继续开展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工作。现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的通知》(京教函【2016146号)文件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2016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立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统一简称为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运行状况较为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四)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北京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

(五)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并推荐;

(六)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三、评选方式

 

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有意申报的创业团队登陆“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bjbys.net.cn)。具体申报方法请见附件一。第一次申报时间:201653日至520日;第二次申报时间:20161010日至1028日。

第二阶段:学校将根据各团队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业团队开展初评工作,通过初评的创业团队方具备参与下一阶段评选的资格。

第三阶段:北京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评。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经高校初评确认的创业团队进行评审打分,根据专家打分情况决定入围答辩的团队名单。

第四阶段:现场答辩。北京市教委组织现场答辩,并根据现场答辩情况确定获奖名单,计划评选出优秀创业团队奖50个(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5个),和一定数量的潜力创业团队。

第五阶段:网上公示。北京市教委将对优秀创业团队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四、支持方式

 

(一)颁发荣誉证书

北京市教委对2016年评选出的优秀创业团队、潜力创业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二)场地支持

对于有创业场地需求的优秀创业团队,市教委将结合评审情况,并经相关程序(另行通知),优先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

(三)宣传推广

北京市教委将对优秀创业团队和通过初评的创业团队进行后续追踪,适时进行宣传。

(四)资金支持

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对我校获评北京市优秀创业团队、潜力创业团队及通过学校初评的创业团队,予以0.5万至5万的经费支持。

 
五、具体事项

 

1、第一次申报时间:201653日至520日;第二次申报时间:20161010日至1028日。

         

 

请有意向参加评选的同学按照2016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网上申报说明》,通过北京高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bjbys.net.cn)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时间:20161010日至1028日。

申报说明见附件。

 

联系人:

MBA中心:时瑛键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4704

就业指导中心:胡曼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9397

 


  2016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网上申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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