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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毕业生毕业选择去向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5-09  浏览次数:

 
各位毕业生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委要求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需要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指在就业指导中心尚未登记落实)填写“2013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选择去向表"此表将作为毕业生毕业去向选择的证明材料上报北京市教委,因此,请毕业生务必认真填写,尤其是户档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必须详实填写户口和档案迁移地址。填写说明如下:
1.已经签订三方协议并交回一份给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及攻读(已确定保研或考上研)研究生及不需要填写此表;
2.已经签订完三方协议但未交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须尽快将三方协议和此表一起返回就业指导中心;
3.选择表中注明8种去向的任一一种毕业去向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的证明并填写详细的户口、档案迁移地址才能有效,必须和当地人才或人保局联系清楚,确定可以接收档案(注意:档案迁移地址处的单位名称指的是档案派往的单位,而不是工作单位)
        此表需要毕业生本人签字,班级汇总后交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请将填好的去向表于521日前统一交到后主楼1624西。
    联系电话:5880289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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