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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发放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0-29  浏览次数:

各位2013届毕业生:
        就业指导中心现为2013届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发放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由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按照其规定,持就业推荐表的毕业生,必须是具有就业资格的应届统招统分毕业生。
        为了避免发生问题,现将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的发放和使用的注意事项加以说明:
1、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每名毕业生只有一份,毕业生本人来学院分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624西)领取,领取时请登记。推荐表由院系和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红章)有效,请毕业生务必认真、妥善保管。
2、就业推荐表使用:在未确定意向之前,请向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确定就业意向后,方可将就业推荐表原件交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由该部门填写回执,加盖公章(人事章),并凭回执及用人单位盖过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学院分党委办公室盖章,再交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3、签约完毕后,需将协议书各联交到相应单位。
4、就业推荐表上不可更改信息已经由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姓名、学号、性别、专业、培养方式、身份证号等)。
5、如对填写就业推荐表其他信息有疑问,请提前向学院老师咨询,为避免涂改,建议提前复印,填写草表,无误后再对原件进行填写。

 

  预祝2013届毕业生求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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