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院系: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与本科生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办法”(师教文 [2006]200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督促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质量,加强项目之间的交流,学校将于2011年9月对2011年度 “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 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提交:
1、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根据项目进程及实施状况,如实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撰写中期学术报告一份:项目组需要撰写中期学术报告一篇(WORD格式),不少于3000字(含图表)。学术报告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选题背景、方案论证、研究方法、阶段性研究结果、创新点等)。学术报告内容必须与作者所承担的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一致。学术报告格式要求参照附件2,文件请以“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学术报告名称”命名。
3、提交反映项目进展的其他材料:可提供研制成果实物、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学生的收获与体会、导师指导工作体会等材料以及项目指导记录副本等。
4、关于项目变更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原则上项目成员、指导教师等信息不允许变更,对于因客观因素项目成员必须发生变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前写出申请,由指导教师和部院系签字认定后交教务处批复,但变更后项目成员总人数不得多于变更前项目成员总人数;对于退出项目的学生,学校将不予承认其科研经历。
二、部院系审核:
各部院系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与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填写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部院系审核意见。教务处将根据各部院系审核意见,决定剩余经费的拨付。
三、 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2011年6月14日—9月5日:项目组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撰写项目进展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撰写完成的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后,于9月5日17:00前将中期检查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本部院系。
2、2011年9月6日—9月16日:部院系整理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并组织专家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填写部院系审核意见,于9月16日17:00前将中期检查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
3、2011年9月19日—9月23日:教务处审核中期检查材料,并根据审核结果,拨付项目第二期经费。
四、部院系提交材料
各部院系请于9月16日17:00前,将各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原件一份及电子版
(2)项目中期学术报告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3)反映项目进展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 刘江伟 办公电话:58802410 电子邮箱:liujiangwei@bnu.ed
按照时间将材料交到办公室:电子版发送:zhangrm@bnu.edu.cn
教务处
2011年6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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