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通[2011]003号
各部院系: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有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文件精神,我校与中国图片社协定,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2011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毕业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1年3月5日(星期六)
二、地点:教九楼一层
三、要求:
1.携带第二代身份证、15元钱(图片社现场收取);
2.照片背景为浅蓝色,注意选择适合的上衣(最好有领子);
3.拍照前认真核对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否则将影响学历证书的注册及查询。
四、其它
请各部院系安排专人负责,负责通知到全体毕业生,并在图像采集当天到现场组织学生入场。
1月20日前将《回执》送到教务处。
联系人:肖雯 姜慧梅,电话 58803687 58807991
教 务 处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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