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文件
经管院教文[2011]001号
关于申请2011年度“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初审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继续组织实施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工作。学院根据《关于组织申报 2008 年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师教通 [ 2008 ] 13 号,《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与本科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师教文 [ 2006] 200号,拟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关于申请2008年度“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初审办法》经管院教文[2011]001号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是我院在校2~3年级的本科生,项目组的其他成员学习成绩优秀或优良的本科学生;学院鼓励2~3人的项目小组的申请;
2.有理想、守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仍在校级或院级各种处分期内的同学的项目申请不予考虑;
3.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成绩优秀或优良(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任选课成绩低于80分不超过2门次)或学有专长;
4.身体健康;
5.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1个项目,目前正在主持和参与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同学不具备申请资格。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创新大赛获奖、参加科研项目或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学术研究活动,并已取得成果的项目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往没有申请并获得该类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
8.申请的项目需要有确定的项目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安排指导1~2个项目;指导教师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所指导学生研究项目涉及的领域;对学生科研的指导在时间投入上有保障;
9.外院申请人申请我院指标内项目,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如拟作为项目申请人,须提供学校额外分配给我院的项目指标证明和提供所在院系专业课成绩证明。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于2010年12月10日前交有导师签署意见的《项目申请书》(1式三份文字版提交到学院后主楼1616房间或放在楼道SEBA007信箱,电子版发送到xuxing@bnu.edu.cn)和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证明,过期不再受理。
2.2010年12月10日学院对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初审答辩名单;12月13日~ 29日公示学院参加初审名单。
3.2010年12月29日之前学院将初审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
注:申报项目数原则上按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当出现某专业因特定原因(如满足申报条件的人数不够等)申报项目不能满足所分配的名额时,由学院进行统一调配。
说明:请挂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网中,如有问题请给教务处刘老师打电话咨询。
电子版发到徐老师信箱,以老师回复为准,如没有回复说明没有收到邮件,请重新再发一次。
呈送:主管教学副院长
发:各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1.11.2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