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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参加2010年第27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10-22  浏览次数:

关于我校参加2010年第27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的通知
师教通 [2010] 192

各相关院系:
为了促进我校物理教育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适应科技发展,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广大学生学习物理的积极性,并鼓励基础物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校教务处、物理系研究决定,我校将继续组织学生参加2010年第27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望各院系积极组织学生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0年12月12日(周日)下午2:00-4:30。
二、竞赛地点:
清华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2009级大学本科生、当年选修基础物理课的非2009级本科生(报名资格由各院校审核)。
竞赛分为物理类组(包括普通物理课不少于180学时的其他专业); 非物理类A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第一批录取院校); 非物理类B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非第一批录取院校); 文科、经管类组(物理课不超过80学时)。 农学、林学、医学专业组。
四、命题原则:
竞赛将按照有利于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学生能力,既要考察学生对课内学过的基础知识的掌握,又要考察学生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原则命题。因此,命题将不拘于教学大纲,也不受教材限制,原则上不出专门的实验题,但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出偏题和繁琐题。本次竞赛原则上用一套考题,但限制各组考生的做题范围(具体规定见试卷说明)。
五、奖项设立:
按照五个组分别评出特等、一、二、三等奖,授予获奖证书;在参赛院校中评团体奖,并授予团体奖证书。
六、报名方法:
凡是我校2009级本科生均可报名(其他今年选修基础物理课的非2009级的学生也可报名,但需注明),并交报名费15元。竞赛按下列组别分别报名:物理类(物理、天文、材料专业)学生参加物理类组报名,理科非物理类学生参加非物理类A组报名,管理学院参加文科、经管专业组报名。
报名以考生所在院系为单位集体报名。由班级负责人在10月21、22日下午2:30-3:15时间段内将电子报名表、打印件及报名费交至科技楼c区603(乙)房间 李融武老师处
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6号,上午8:00-11:00,下午2:30-3:15至科技楼c区603(乙)房间 李融武老师处(班级负责同学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报名工作联系人:李融武老师,58802947-808,15810914468。
七、其他:
我校只负责组织报名,学生自愿报名,自行前往参赛。考生凭准考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不许带计算器,并关闭手机。
附件列表:
教务处 
2010年10月20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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