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08级本科生赴华南师范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师教通[2010] 162 号
各部、院(系):
根据我校与华南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本学期拟选派10名2008级本科生赴华南师范大学交换学习,该项工作时间紧急,请院系迅速通知到2008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期限及学习内容
赴华南师范大学交换学习的时长为一学期或一学年,由申请者选择,名额确定后将于中秋节假期后派出。交换生在华南师范大学相应专业2008级就读,期满后返校,进行学分转换。
二、选派名额
本次拟派出10名交换生,由各院系2008级本科生自由申报。学校相关部门视报名情况进行审核或筛选。
三、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学习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人应为2008级本科生,申请修读的专业应与本人的主修专业一致。
四、选派办法及工作进度
遵循“自愿报名、公开选拔”的原则,各学院负责预选、推荐工作,教务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确定候选人。
1、2010年9月15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一)。
2、2010年9月16日: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预选通过者进行排序,将申请人申请表和单位推荐一览表(见附件二)提交到教务处。
3、2010年9月17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派出人选并公布。
4、2010年9月19-21日:办理派出手续。
5、2010年9月25日:到华南师范大学报到。
五、交换协议
有关交换学习的细节,请参看我校与华南师范大学的合作备忘录(附件三)。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四,供报名者参考。
教务处
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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