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转发)
发布日期: 2010-01-21  浏览次数:

师教通[2010]009号

 


 

各部院系、分析测试中心、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生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工作,现将具体实施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

1、自由申请项目

2、指南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应为我校二、三年级本科生,每人限申请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

2、原则上每个项目组成员数为2~3人。不鼓励一人单独申请。鼓励跨部院系、跨学科联合申请。

3、已经获得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北京市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和 “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成员不能申请本项目。

4、学生应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申请本项目,原则上主修课有不及格记录的学生不允许申请本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具证明,并交至教务处备案。

5、鼓励免费师范生积极申请本项目。

三、时间安排:

1、各部院系、所、中心请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指南项目”的立项指南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公布。

2、学生可以利用寒假进行前期调研、与导师沟通、撰写项目申请书等工作,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按照各部院系、所、中心规定的份数)及电子版提交至各部院系、所、中心,并将本项目相关信息填写入“立项评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各部院系、所、中心。

3、各部院系、所、中心于3月15日前组织专家以书面评审并现场答辩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初评和排序,并填写“答辩评定表”(附件3),3月19日中午12:00前将各项目“答辩评定表”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和本部院系、所、中心“立项评审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相关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4、学校将对各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项目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经主管校长审定,向全校公布。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院系、所、中心应根据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师教文[2006]200号)(附件4),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评审细则与评审指标体系(报教务处备案),并提前向学生公布。

2、各部院系、所、中心请按照“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5)中分配名额的120%报至教务处,并根据本单位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学校将按照项目分配名额批准申请,对于评审过程严谨、汇总材料填写完整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单位,学校将酌情增加其申报名额,增加后的项目总数不超过分配名额的120%。

3、建议各部院系将项目名额的10%~30%作为跨部院系、跨专业项目或指南项目,组织教师提出项目指南,指导和组织学生申报。各项目申请人及其团队应自行选择研究题目,并联系指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及开学后的一段时间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规定填写立项申请书,由导师签署意见后按规定要求提交。

4、原则上“自由申请项目”中理科申请经费不高于2000元、文科申请经费不高于1000元,“指南项目”申请经费不高于500元。学生应在此基础上,合理进行经费预算。

5、原则上励耘班的申报工作在各部院系,名额不单独列出。

附件1 “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 “本科生科研基金”立项评审汇总表

附件3 “本科生科研基金”答辩评定表

附件4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5 2010年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以上附件可以从教务处网站本通知处下载)

联系人:冉莉楠 办公电话:58802410 

刘江伟 电子邮箱:liujiangwei@mail.bnu.edu.cn

教务处

200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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