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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 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 2009 年度任务书”相关要求, 2009 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师校发[2007]43号)(附件1)及本通知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本年度立项数量

教育部拟批准我校 2009 年度立项 60 项。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为二、三年级本科生,每人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的申请(已经获得 2008 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所有成员不得参与申请);

2 .申报的项目应突出“创新”与“实验”或“实践”的特征;

3 .鼓励组成项目组合作承担项目。原则上每组 2 ~ 3 人,最多不超过 5 人。鼓励跨院系、跨学科的合作;

4 .鼓励在“本科生科研基金”、“挑战杯”、“京师杯”及院系组织的科研训练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初审与推荐

根据我校“北京师范大学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及“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指标”(附件 2 ),各单位组织学生申报、组织专家初审、根据附件3的限报名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并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项目排序。

四、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答辩,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排序,择优立项。

五、时间安排

1 .各单位请于 10 月 13 日 前将各推荐项目的申报书(附件 4 ) 1 式 6 份、“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5 ),及以上文件的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 10月14日—16日,学校组织专家审阅项目申报书。

3 .学校初步定于10月17日组织答辩会,由专家现场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请申报同学假期做完个人申报。并查看教务处网,下载表格。

                                                                                                 张瑞敏0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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