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关于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28  浏览次数:

我院现面向本院全体2010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招聘学生事务助理1名,主要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期两年。选留的学生事务助理为学生身份(不解决正式户口),保送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工作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
 
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愿意从事学生助理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担任过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
3.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50%之内,英语六级(或学位英语考试通过)。
 
相关待遇:
录用的学生事务助理将与研究生院、学生处签订合同,两年期间由学校发给津贴,数额等同于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总和。
 

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并另递交《申请书》(无字数、格式限制)将两份材料9月30日(周)上午900前交至分党委办公室(主楼B510,同时电子版发至sebabnu@yahoo.cn

学院将组成考评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另行通知。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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