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09-09-07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文件
经管院教文[2009]003号
 

2009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贯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实行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文 [ 2007]131号、《关于 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教通 [ 2009]114 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院多年来推荐免试研究生实际做法的基础上,规定如下:
一、组织工作
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目的与要求、申请条件、综合考核计分方法参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文 [ 2007]131号)(附件1)。
2、对《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成绩优秀”和“破格申请”的解释见《推荐免试研究生若干申请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经管院教文[2007]001号(附件2)。
3、对《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院系机动”计分部分,计算分数最高分限为2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学院社会工作加分(累计最高2分)

项目
分数
1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
0.5分/学年
2
社会工作奖
0.4分/学年
3
校级优秀团员
0.3分/学年
4
院级优秀团员、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军训优秀学员等
0.1分/学年
5
社会公益活动
(只限奥运会及残奥会志愿者,取单项最高加分,不累计)
志愿者之星
0.3分
志愿者标兵和优秀志愿者
0.2分
普通志愿者
0.1分
6
学院组织的省市级以上专业相关竞赛等项目
 
0.1-0.3分(提交证明材料后由学院审核认定分值)
 

备注:志愿者包括:赛会志愿者、交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专业志愿者、奥运村服务员等(需提供培训结业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同一学年度同时获得1-4项中的奖励,取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申请程序
1 、学院成立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细则,公示并送教务处备案;
2 、2009年9月11日下午3点前,学生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表》(见附件4),以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文字版一份提交到学院张瑞敏老师,表格电子版发送到zhangrm@bnu.edu.cn。(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成绩证明、竞赛证明、所载论文刊物、奥运志愿者培训结业证书、获奖证书等)。
3 、学院审核,确定本校、外推资格,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核。
4 、学校推荐工作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正式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 7 天,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推荐工作组提出书面意见。学院或学校推荐工作组核实情况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具有正式推荐资格的学生到学院领取《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每人一份(含本校、外推)。
四、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表(暂定)*
专业
本校
外推
候补名额
总名额
金融学
3
1
7+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3
1
6+1
经济学
2
2
1
4+1
工商管理
2
2
1
4+1
会计学
1
2
1
3+1
电子商务
1
1
1
2+1
合计
12
15
6
27+6
 *最终名额以教育部和学校下达的名额为准
 
附件(学院网站/本科教学/):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教文[2009]003附件1.doc
2、推荐免试研究生若干申请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教文[2009]003附件2.doc
3、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教文[2009]003附件3.xls
4、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表教文[2009]003附件4.doc
 

呈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发: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 2006级全体学生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09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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