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关于2009年申请硕学位专业科考试时间安排
发布日期: 2009-11-06  浏览次数:

关于2009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考试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取得研究生课程班证书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在进行申请学位第二阶段之前(撰写论文及论文答辩)需参加专业科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包括二门政治理论课及五门主要学位基础课。今年拟开设金融学、企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世界经济四个专业课的考试,现将有关考试及交费时间通知如下:
一、            交费时间:2008年11月19日和20日考试前,交费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财务室(学校主楼B区513房间),交费标准每门课250元,七门课程共计1750元。交完费后到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1月20—22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金融学专业
企业管理专业
教育经济与管理
11月20日
上午8:30—11:30
微观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
11月20日
下午2:00—5:00
宏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11月21日
上午8:30—11:30
国际经济学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11月21日
下午2:00—5:00
金融学
管理学
教育经济学
11月21日
晚上6:30—9:30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1月22日
上午8:30—11:3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教育管理学
11月22日
下午2:00—5:00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三、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校主楼B区511,
联系人:刘鼎铨,联系电话:58806891,邮编: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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