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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实:农村养老——多补人头,少补床头
发布时间:2013-10-18       浏览量:

资金逐利而往。农村老年人大多低收入甚至无收入,农村养老产业利润不高,而目前政府出台的床位补贴及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对城市资金的吸引力也有限。

鼓励城市资金投向农村养老服务业,关键是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那些儿女已经进城或孤寡农村老人如果能出售自己的宅基地,便可获得充足资金去养老机构安享晚年,购得宅基地的养老机构则可在面向农村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同时,开办其他综合服务,包括“农家乐”等旅游项目以及面向城市人群的高端疗养服务。

此外,农村老人还可以选择将宅基地流转给村集体,“置换”为集中居住的养老新屋,既避免了原来的老房子闲置、浪费,也减轻了自身和集体的养老经济负担,更是从整体上减少了因新建养老设施对土地资源的使用特别是对耕地的占用,降低全社会的养老成本。

为农村居民提供养老服务,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一是要尽量做到“多补人头、少补床头”,把养老补贴交给农民,让他们自主选择以何种方式养老,是住家里还是住养老机构?住城里还是住乡下?住公办的还是住民办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为了追求政绩,一味以“建设多少院子、提供多少床铺、安置多少老人”为目标,把管理者的意愿强加到老人身上。

某些地方,对不住养老院的老人停发补贴,这种给惠民政策附加条件的做法值得警惕,国家给农民的好处,要不打折扣地送到他们手中。

二是要防止超出需求、一窝蜂地开设养老机构的做法,这不仅浪费社会资源,也可能导致权力寻租、套取财政补贴的问题。

中国城乡差距较大,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也不均等,农村养老服务无固定模式。总体上应遵循“土地改革先行、政府财力担当、公共服务配套”的原则,确保农村养老服务的可持续性。

                                                                   来源:《人民日报》,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