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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安排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9-02-16       浏览量:
本学期研究生选课安排
.专业课选(退)课时间: 2009220 900— 35 2359,公共课选(退)课时间见研究生院主页《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选课通知》。
1)选课网址:http://szxy.bnu.edu.cn/bnuyy/
校内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左侧信息资源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校外登录:北京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bnu.edu.cn/数字校园【校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
2)用户名称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出生日期。如果忘记密码,请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到新主楼B409室申请重置密码。
2. 选(退)课方法。
1)研究生先查询研究生院主页的“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了解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的上课时间和地点。请同学们处理好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之间的主次关系,以免上课时间冲突。
2)进入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后,点击【专业课选课】,根据页面提示,进行“选课”和“退课”操作。在系统中仅能选择本院系所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跨院系和跨校选课方法见下文。
3)点击【公共课选课】,操作方法同专业课选课。
因每个班名额有限,公共选修课实行先到先得,额满为止的方式选课,超过上课人数上限,不能再选。
3. 选课原则。
1)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硕士生的课程学习阶段为1.5年,博士生为1年。本学期将出具2007级研究生毕业成绩单。选课系统只对200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开放(不包括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等在职研究生)。
硕士生原则上应在第一学年学习至少3门学位基础课和3门学位专业课,已修总学分不低于26学分(港澳台硕士生不低于22学分,外国留学硕士生不低于20学分),即取得公共必修政治课、外语课和6门学位课程学分。
博士生应在第一学年完成课程学习,且总学分不低于13学分,即取得公共必修政治课、外语课和2门学位课程学分(外国留学博士生总学分不低于11学分,应修1门公共必修课“中国概况”和3门专业课程)。
2)研究生应在本学期开学的2周内试听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和退课。选退课时间结束后,即确定上课名单。在其它时间研究生不能随意选退课。
未办理选课申请而旁听课程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未办理退课手续无故不参加该课程考核者,以旷考论处,成绩记零分,不计学分。旷考者应于下一学期开学的3周内办理重修申请。
3)公共选修课选课要求:除第一外语为小语种的研究生必修第二外语英语之外,其他研究生如选修公共选修课,每人在整个课程学习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且每类公共选修课只能选修1门。
教师教育类课程(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面向拟办理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开设。取得该课程成绩,则可免于参加北京教育学院组织的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必修课程的考试。两门课程名额为400人。尚未学习过该类课程的研究生可以同时选修2门课。有关教师资格办证介绍参见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下载区的教师资格专栏
4)跨院系选课方法:研究生如选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未列出的其他院系所的课程,暂不能通过新系统选课;而需要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跨院系选修课程申请表》,在35日前,交给任课教师批准后,由任课教师通过【上课名单管理】—【调整学生名单】的方式操作。
5)跨校选课方法:研究生应先征得导师同意,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跨校选修课程申请表》,在本院系所秘书处备案,选课费用由院系所或研究生本人交纳。课程学习完毕,成绩单由开课院校研究生教务主管部门(如研究生院培养处)盖章,方为有效。下一学期开学的第3周内带选课申请表和成绩单到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并录入成绩。
4.注意事项
1)请研究生妥善保管自己的选课密码,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选课结果被人篡改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本学期的选课将严格按照规定日期进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的选课请求将不予办理,请选课研究生务必注意。
  (3)选退课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打印选课学生名单,并不得接收没有参加网上选课的学生上课或同意其参加考试。
  (4)研究生每次选退课操作后,应查看个人课表,确认选退课结果正确。在35选退课结束前,请再次确认自己所选的课程,并将此页面保存,已备选课出现问题时查询。
  (5)如因上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需重修课程的研究生,不在网上选课,应下载填写《研究生课程学习申请表》,在35日前到教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专业课在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老师处办理,公共课在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
  (6)为了避免选课未上或未退选,造成课程成绩为零分的记录,请研究生慎重选课,不要采用先占课再退课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