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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9-22  浏览次数:


各班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细则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学年成绩为准,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前10%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评选,评选范围为2014-2016全日制本科生。

  (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和颁奖单位;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班主任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待评审结束后统一填写。

  (3)国家奖学金申请交到院系后将由院系组织差额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经过学校认定为普困生或特困生,未经认定不得参评。评选范围为2014-2016全日制本科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以上学年成绩为准,要求专业成绩在前30%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评选。

  三、材料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格仅限一张A4纸。请有意申请的同学,926日(周二)下午17:00之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京师大厦9410办公室(请提交复印件,所有材料不再返还),申请表的电子版发至bs_jzxj@126.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四、其他说明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联系人:张璇 58807907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7-9-22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x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