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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办】关于申请2017/2018年度教育部“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浏览量:
       接教育部通知,2017/2018学年教育部继续设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激励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标准

1、 定额名额:面向目前自费在我校二、三年级学习的本科生开放申请,我校共有名额4个,经学校推荐,由国家留学基金委(CSC)核定。
奖学金标准:一次性奖励18,000元/人。
2、 开放名额:面向目前自费或作为奖学金生在我校学习的二、三年级本科生、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三年制);二年级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须有学术期刊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并递交相应证明材料。学校可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由CSC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奖学金标准: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8,000元/人,研究生30,000元/人。

二、 申请人条件:

1、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2、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5、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6、 延长学习期限或即将毕业的留学生不能申请该奖学金。

三、 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6月16日) ->学校评审(6月20日-21日) -> 校内公示(6月22日-6月27日) -> 基金委审定

四、 申请材料

候选人须填写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

候选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打印。未提交网上申请者不予受理。

注:1)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2) 受理机构编号:“10027”

3)“学习期限”统一填写“2017.9.1-2018.7.15”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Ø 本人填写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即完成上述“网上申请”后所打印的申请表);

Ø 2016-2017学年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Ø 学术期刊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开放名额”类申请者必须提交);

Ø 发表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或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开放名额”类申请者必须提交);

Ø 其他有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非必须)

Ø 《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开放名额”类申请者必须提交)

五、 申请办法: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留学生申请人在2017年6月16日16:00前完成电子申请信息提交并将申请材料送交留学生办公室(京师大厦991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六、 留学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本科管理组: 电话:010-58800310;Email:benke@bnu.edu.cn

研究生管理组:电话:010-58800325;Email:yjs@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017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