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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二级党校第四期培训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中央、教育部、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于2016年12月成立二级党校,大规模开展面向师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服务师生的能力。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二级党校第三期培训工作将于2018年5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本科生培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30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但尚未参加二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但未取得结业证的本科生老生。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本科生新生。

 3.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未能顺利结业或结业已满两年仍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

 4.根据北京市教工委的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须年满18周岁。

 (二)研究生培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30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但尚未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在校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

 2.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未能顺利结业或结业已满两年仍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

 3.根据北京市教工委的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须年满18周岁。

 

 二、工作安排

 (一)指定学生组织员

 为方便各项工作开展,请各院系选拔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骨干各一名,负责信息传达、组织研讨等工作。

 (二)组织报名

 各党支部积极推荐符合报名资格的同学参加培训,汇总报名表后报相关院系组织员。组织员统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二级党校第三期培训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5月18日(周五)15:00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bnujgdx2018@163.com(邮件标题为:院系名称+第四期培训报名表),纸质版报名汇总表经院系党校班主任审核、盖章后,报送京师大厦分党委9410办公室。为确保培训工作的统一高效,不接受个人报名,逾期不再予以补报。

 (三)资格测试

 报名参加培训的同学需在5月16日9:00(周三)至18日(周五)12:00前完成资格测试。(测试网址将提前公布,请密切关注通知)

 (四)培训环节

 学员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具体要求如下:

 

培训环节

学时标准

总学时

要求

说明

理论学习

4学时/次

8学时

参加2次主题讲座,因课程原因请假者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请假条,并通过参加学院或党支部组织的其他党建活动(非二级党校计划内活动)冲抵学时。

时间地点待定

  

请假条(附件2)

小组研讨(根据学员人数分组)

4学时/次

4学时

小组自行组织。以小组为单位组织主题研讨,每名学员自选一主题,做5分钟PPT展示汇报。不能请假。

组长汇总提交小组研讨ppt、个人发言稿(300-500字)

实践活动

4学时/半天

8学时

参加所属支部的党建活动或参加由各学习小组自主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如新老党员交流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教育活动等均可提交党校班主任进行培训学时认定。

党支书或组织员需为参与活动的学员开具证明(附件3)

在线学习

4学时/半天

12学时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

北京高校教师党员在线(http://dy.bjedu.cn

自主学习,撰写读书报告或专业论文一篇(2000字左右)。不得抄袭。查重不通过者取消学员资格。

总计

32学时

 注意事项:1.两次理论学习讲座由学院统一安排,其他研讨及实践活动由各支部、学习小组自行组织,所有结业材料需要在6月15日(周五)之前提交组织员。

 2.需要经费支持的活动,需于活动开展前三天,下载《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建活动经费申请表》(http://bs.bnu.edu.cn/fdw/zdjs/142494.html),报分党委审批经费。

 (五)结业事宜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二级党校将根据学员的学习、研讨、实践情况和在线学习情况决定学员是否培训结业,并公布结业学员名单,发放结业证书。

 

 三、其他事宜

 1.签到制度

 每次活动均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卡片字迹不清者请携带学生证),未签到、迟到10分钟以上或早退的学员均视为旷课。由他人代为签到的学员,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学员资格。

 2.请假制度

 学员在集体学习环节如有特殊情况,需下载填写请假表格,并至少提前于活动开始前1天上交学院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4层9410)。可以请假的情况仅包括:

 (1)病假(需提交病历、诊断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急诊可补假)

 (2)上课(附教务网打印课表)

 (3)外地实习或者工作、赴外地面试(相关证明材料)

 除以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准假。

 后续通知请密切关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建工作通知栏。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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