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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助教】2020-2021(二)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申请通知(更新)
发布时间:2021-02-15      浏览量:

一、助教的聘任程序

1.根据学校规定,一名研究生只能承担一门课程助教,如同时承担两门课程的,助教岗位数总和不能超过1。具体助教岗位分配情况、上课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2020-2021(二)助教岗位分配。

2.申报助教的同学请先与任课教师联系,任课教师同意后须登陆“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助教岗位申报(请各位助教辅助任课教师进行)。

3.助教根据自身情况,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开课单位择优聘任。

4.系统审核通过后,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责任协议》,提交至后主楼1616(返校后提交)。

5.学院采取“先聘任,再填报”方式,请各位助教先协助任课老师开展教学工作,系统填报于3月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指南见附件2。

二、助教岗位的工作职责
(一)助教必须随堂听课(教务处督导巡视也查助教到岗情况),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协助教师做好搜集教学资料、准备课堂学习材料和讨论材料等课前准备工作;

 

2、协助教师记录学生课堂考勤工作;
3、协助教师批改作业登录成绩和维护电子教学平台;
4、协助教师组织学习交流和讨论,承担课外答疑;
5、协助教师做好实习、实验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做好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完成教师布置的其他助教工作;
          7、协助教师期末监考,批改试卷。
三、助教的待遇
助教全额岗位津贴为1000元/月,0.8个岗位津贴为800元/月,0.7个岗位津贴为700元/月,0.5个岗位津贴为500元/月,由学院填报研究生助教津贴申报表、劳务表,报财经处发放。

四、助教岗位的考核

1、学院在学期中不定期抽查助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助教工作情况。在学期末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助教自评、学生评价、主讲教师考评及学院综合考评,由学院组织填写助教岗位考评表,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
2、助教出现无故缺岗1次,主讲教师和院系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扣发其岗位津贴;缺岗2次以上,取消其助教工作岗位。学院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不再聘用为助教。
3、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担任助教岗位,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解除聘任。
        以上的具体内容可以查看《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咨询电话58806890,徐老师和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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