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他们顺利就业,学校现面向201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未就业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额度及各院系名额
资助额度为每人500元,资助名额不超过本院系未就业统招统分毕业生的10%。
本年度曾申请过就业临时困难补助的毕业生人数算在名额之内,不得重复申请。
已确定保研、出国及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不得申报。
三、申请方法
符合条件申请的同学请于11月25日8点前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签收单》(请见附件),发至jgfdw@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