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2013—2014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的通知》相关要求,于11月开展2013—2014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评优条例开展评选工作。
一、总结评优日程安排
11月20日——11月22日,各团支部进行内部总结,准备评选所需材料,填写相应的
表格。
11月22日,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团总支组织团支部答辩,评选优秀团支部。
11月23日——25日,各团支部根据优秀集体评选对应的结果,推选优秀个人,填写相
应的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
11月26日前,各团支部将汇总结果统一上交至分团委办公室(京师大厦四层9410)。
二、相关说明
1. 评选要求
1) 优秀团员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社会工作奖的申请者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2) 优秀个人及单项奖的评选要严格审查参评同学的平时表现、工作和学习情况,若发现有不合格的申报者,将取消其资格且不再替换。
3) 由于校团委向各校属学生团体分配优秀个人名额,因此,各团支部推选的优秀个人应为本院或本团支部的学习、工作作出一定贡献。
4) 请各团支部公平公开推选个人。分团委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请表,只接收集体统一提交的申请表。
5) 各团支部参与答辩时需要提交工作总结纸质版(配图)、答辩PPT(8min演说及2min问答)、优秀团支部申请表。大二大三所有团支部必须参评,且各参评团支部的答辩人必须为团支书本人。
6)每名学生只可获得一项个人奖项。
2. 名额分配
1) 优秀团支部
优秀团支部按照所有团支部(除大一外)的综合得分,选前四名。
2) 优秀团员(只限大二、大三)
优秀团支部,每团支部有3个优秀团员名额;未评委优秀团支部的,每团支部有2个优秀团员名额。优秀团员应从所有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学生中选出相应名额;不得采用先报名,后筛选的方式。
3) 社会工作奖(只限大二、大三)
每班级2人。社会工作奖应从所有成绩合格的同学中筛选,不得采用先报名,后筛选的方式。
3. 材料提交
优秀团支部的工作总结、PPT、申请表应于11月2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
各团支部推选的优秀个人申请表,由各团支部汇总后。将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文件名为201*级*系团支部,于11月26日中午11:00前发送至jgfdw@bnu.edu.cn ;纸质版汇总后于11月26日中午11:00前交至分团委办公室(京师大厦四楼941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