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我校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启动“宝钢优秀学生奖”、“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社会赞助类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2级、2013级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项设置
1、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
全校共2个名额,硕、博士研究生均可,奖金为1万元/人。
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全校共30个名额,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半,分为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0人,1万/人·年,二等奖20人,0.5万/人·年。
三、获奖条件
1、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理工专业需至少有一篇SCI、EI源刊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至少有一篇国内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级学术竞赛获奖等研究性成果。
四、材料要求
1、候选人应分别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通鼎奖学金申请表》(不得增减页,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及《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填写时分文理科),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2、宝钢《评审表》中,学生“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要由教师以第三人称拟写,“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着重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3、提交材料中应附2013年9月1日-2014年9月1日期间各类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期刊、文集等提供首页和署名页)。
六、日程安排
1、9月25日上午11:0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将材料(申报表、证明材料)报送至分党委办公室,《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通鼎奖学金申请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gfdw@bnu.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9月底,学校组织奖学金评审会,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3、10月上旬,公示期结束后,获奖材料报基金会。
4、12月,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电话:5880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