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同学:
现启动我校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认定细则请详阅《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认定范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1、新申请认定的学生(包括老生和新生):请于9月18日(周四)前向各班班主任老师提交:①纸质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如没有此表可用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有效证明原件代替)和②纸质版《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③电子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情况汇总表》
3、已经申请过认定的学生:如果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申请由普困生变为特困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认定情况变化申请表》;个别家庭经济好转的学生取消上年的认定。家庭经济状况无改变的学生不需要再次认定。
4、如有问题请联系分党委 58802891
备注说明:
本学年被认定的学生,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等助困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