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分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评选条件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
1、先进党支部(1个)
支部班子好。支部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带领党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学习和时间,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以学生为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中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形成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工作计划性强,重点突出,认真实施,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党支部活动有特色,形成可借鉴和推广的经验。能够具体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开展工作,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奋发成才。
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有较高影响力,得到学生党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6名)
担任党支部书记一年以上。理想信念坚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在各项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乐于助人,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和学习上的困难,堪称成长成才的表率。
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头学习提高。
带头服务同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倾听师生心声,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3、优秀党建创新成果(择优推荐)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内民主,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党性锻炼,党员发展、管理、服务,思想政治教育等某一方面工作特色突出。在组织设置、活动载体、活动内容、工作方式上有创新。在探索服务改革发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方式和机制上取得显著进展。所取得的创新成果有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提升,并具有示范和推广作用。
二、申报要求
1、5月23日中午11点前,各支部将申请材料报送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电子版发至jgfdw@bnu.edu.cn。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2、分党委将组织评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评选。
3、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大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向表彰对象学习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58802170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