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十四届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0-29  浏览次数:

 
为了弘扬我校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发挥励志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我校今年将继续开展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评选名额
1.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评选名额
自强之星:      10名,奖金8000元;
自强之星提名奖:10名,奖金3000元;
自强之星入围奖:30名,奖金1000元。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 学业成绩优良,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现象。
3. 家庭经济困难,在逆境中不畏艰难,勇于进取,自立自强,并在爱国奉献、志愿公益、科研创新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三、参评方式
1. 院系推荐:各学部、院系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1名候选人,该候选人将自动获得入围资格。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院系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1,附成绩单),请申请的同学于114日(周一)中午1000前报送分党委(京师大厦9410)。
同时将推荐表格电子版发至分党委邮箱(jgfdw@bnu.edu.cn,邮件名称:**学院自强之星推荐+学生姓名)
2. 学生自荐:学生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自荐表》(一式两份,附件2,附成绩单),118日(周五)下午500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6137办公室)。
同时将自荐表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bnu.edu.cn,邮件名称:自强之星自荐**学院+学生姓名)
四、评选程序
1. 初评:119日至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会同院系推荐的候选人共50名获得复评资格。
2. 复评:11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评小组对50名复评候选人进行面试,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30名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
3. 终评:12月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终评小组对20名终评候选人进行面试,最终产生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10名、提名奖10名。

  自荐表.doc
  院系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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